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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考成绩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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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40%+普通专业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不需要组织专业考试的,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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