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章总论重要考点法的形式和分类
章 总论
【考点二】法的形式和分类
形式 制定机关 命名规律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共和国宪法
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XX法
行政法规 XX条例
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XX地方XX条例
部门规章 各部委 XX办法、XX条例实施细则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XX地方XX办法
【单选题】下列法的形式中,效力等级高的是()
A、法律
B、宪法
C、部门规章
D、行政法规
【答案】B。法律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考点二】法的形式和分类
形式 制定机关 命名规律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共和国宪法
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XX法
行政法规 XX条例
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XX地方XX条例
部门规章 各部委 XX办法、XX条例实施细则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XX地方XX办法
【单选题】下列法的形式中,效力等级高的是()
A、法律
B、宪法
C、部门规章
D、行政法规
【答案】B。法律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