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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面试课程开课通知吉林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区域:
长春 > 朝阳 > 建设
类别:
其他培训
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辽宁路2338号中公教育大厦
吉林省面试课程开课通知:
上课地点:长春中公教育​‌‌
班次名称:院长推荐班1(协议),
课程时长:19天19晚(含1天休息).赠送4天考前状态提升训练,
课程价格:46800元(含食宿)(未被录用退48000元)
上课时间:5月8日-5月27日、5月10日-5月29日
长春市事业单位5月13日笔试,5月19日发布成绩,想咨询长春市事业单位面试课程,请时刻关注吉林中公事业单位网站。
吉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jilin/
吉林事业单位微信平台:jlsydwoffcn

长春市事业公基备考资料:劳动法考题高频预测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通过以下程序处理争议_____
A.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协调处理
B.由工会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C.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D.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作出判决
【解析】B.《劳动合同法》第56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可见B为答案。
2.对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做出的开除、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_____
A.依法判决予以撤销
B.予以变更
C.发回重审
D.驳回起诉
【解析】A.《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予以撤销。”选项A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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