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点击搜索

发布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区域:
成都 > 高新区 > 南延线
类别:
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
成都市天韵路8号高新区法院旁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劳动争议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相关信息
武侯-望江路
2023-08-29
金牛-西安路
2023-08-15
崇州-崇阳
2023-06-17
都江堰-灌口
2023-05-26
蒲江-鹤山
2023-05-23
查看更多成都法律咨询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68018)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