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点击搜索

发布

《婚姻法》告诉你夫妻有哪些共同财产?

区域:
成都 > 高新区 > 南延线
类别:
其他法律咨询
地址:
天府长城小区 天顺北街法律事务所
《婚姻法》告诉你夫妻有哪些共同财产?

北方新报 2015-12-16 08:28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经世律师事务所供稿)
相关信息
武侯-望江路
2023-08-29
金牛-西安路
2023-08-15
崇州-崇阳
2023-06-17
都江堰-灌口
2023-05-26
蒲江-鹤山
2023-05-23
查看更多成都法律咨询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68018)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