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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离婚就把财产转给第三者怎么办

区域:
成都 > 青羊 > 太升路
类别:
法律援助
地址:
成都周边
根据我国《物权法》及《合同法》,处分共有财产须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如果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应认定为无权处分;除非共有人追认,该处分行为无效。在赠与“第三者”财产案件中,一般不会发生配偶追认这种情况。同时,因为是无偿转让财产,受让的“第三者”也不可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关财产。

夫妻共有在性质上属于共同共有,而不是简单的“你一半,我一半”。因此,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平等享有权利,认为“夫妻一方的处分行为部分有效”或“处分自己的份额有效”等观点也是不成立的。

但是,也不能说,所有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都要经过夫妻双方同意,连妻子买一瓶酱油也要出具“买酱油已经丈夫同意”的证明。因为《婚姻法》规定,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他人有理由认为双方都同意的,夫妻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但是,夫妻一方赠与“第三者”财产,不属于“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第三者”也没有理由认为该赠与是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所以,无论“第三者”是否知道赠与的财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一方的处分行为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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