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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博律所浅析赠与合同必须有证明人签字才生效吗

区域:
成都 > 高新区 > 芳草街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新中泰国际大厦
【宏博律所法律热线:18728412001】赠与是一种无偿行为即把自己的财产赠送给别人。中络宏博律所表示赠与合同在无偿合同中的地位与买卖合同在有偿合同中的地位相当,其重要性程度不言而喻。一般签订合同的时候都需要证明人签字,那么赠与合同必须有证明人签字吗?
赠与合同必须有证明人签字吗?
答案是不需要。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也就是说在赠与合同中只有赠与人一方签字就可产生法律效力。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赠与合同赠送人只承担交付赠品的义务,而不享受任何权利;受赠人则只享有取得赠送人交付赠品的权利,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单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中络宏博律所表示赠与合同生效必须是:赠与的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必须是基于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且,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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