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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和版权的使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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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 锦江 > 春熙路
类别:
商标注册
地址:
提督街一号雄飞中心3楼
版权,为著作权是也。1、公民的作品的保护期限是作者的终身及其死后五十年;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权利保护期为五十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商标的使用年限自下证之日算起的之后10年,且可以续展,也可以说商标的年限是无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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