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商标2020年达到3000个以上
《意见》提出,要按照“一县一品、一园一牌”的思路,以县域为单元,结合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重点围绕蔬菜、果品、材、食用菌、马铃薯等产业,支持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优势企业联合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力争每县培育出1至2个优势突出、绿色发展、富民强县的主导产业。到2020年区域公用品牌达到3至5个。支持区域品牌全产业链开发,在主产区建设初加工设施,加强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商品化处理率。推动产地市场建设,增强农产品定价权。
根据地域差异、品种特性创建一批具有文化底蕴、鲜明地域特征的特色农产品品牌。农产品商标2020年达到3000个以上。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农产品商标注册,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申请使用区域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数量年增幅保持在6%以上,2020年达到380个以上。
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建成集展示、销售、电商和品牌宣传为一体的石家庄市品牌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支持农产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农产品电子商务走差异化、特色化和品牌化发展道路。实施涉农企业智能化提升工程,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式企业管理系统。到2020年,培育年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电商企业100家,基本实现“产运销”一体化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格局。
同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大数据平台,动态分析市场变化,精准定 位消费需求,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挖掘产品品牌历史文化内涵,强化传统工艺传承和保护,支持地方特产、传统美食产业化开发,。加强品牌创意,注重形象设计,规范包装标识,促进农产品深度开发和增值。着力打造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遴选一批名特优旅游农产品,发展“后备箱经济”。
《意见》还提出,要拓宽投融资渠道,探索通过股权基金、信贷担保和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向发展品牌农业聚集。对进入品牌目录的县,加大项目支持和资金投入,将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与特优区创建、现代农业园区、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项目结合,协同考虑,统筹推进。对进入品牌目录的龙头企业,在申请使用农业担保基金、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等时优先安排。
并推出农产品商标品牌培育奖励政策。按照相关政策,对认定为中国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50万元,对认定为河北商标、省产品、省中小企业产品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地理标志商标奖励和同等对待,每批准1件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市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县(市、区)财政视情给予一定奖励。
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走出去,参加国际以及国家部委举办的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对参展企业的展位费进行适当补助。农产品电商企业方面,企业自建互联网交易平台并注册服务业法人企业,平台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支持县(市、区)“一县一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对2018年后新创立的“一县一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的县(市、区)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品牌农业的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日前,市政府印发《石家庄市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
根据地域差异、品种特性创建一批具有文化底蕴、鲜明地域特征的特色农产品品牌。农产品商标2020年达到3000个以上。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农产品商标注册,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申请使用区域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数量年增幅保持在6%以上,2020年达到380个以上。
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建成集展示、销售、电商和品牌宣传为一体的石家庄市品牌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支持农产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农产品电子商务走差异化、特色化和品牌化发展道路。实施涉农企业智能化提升工程,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式企业管理系统。到2020年,培育年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电商企业100家,基本实现“产运销”一体化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格局。
同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大数据平台,动态分析市场变化,精准定 位消费需求,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挖掘产品品牌历史文化内涵,强化传统工艺传承和保护,支持地方特产、传统美食产业化开发,。加强品牌创意,注重形象设计,规范包装标识,促进农产品深度开发和增值。着力打造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遴选一批名特优旅游农产品,发展“后备箱经济”。
《意见》还提出,要拓宽投融资渠道,探索通过股权基金、信贷担保和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向发展品牌农业聚集。对进入品牌目录的县,加大项目支持和资金投入,将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与特优区创建、现代农业园区、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项目结合,协同考虑,统筹推进。对进入品牌目录的龙头企业,在申请使用农业担保基金、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等时优先安排。
并推出农产品商标品牌培育奖励政策。按照相关政策,对认定为中国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50万元,对认定为河北商标、省产品、省中小企业产品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地理标志商标奖励和同等对待,每批准1件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市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县(市、区)财政视情给予一定奖励。
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走出去,参加国际以及国家部委举办的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对参展企业的展位费进行适当补助。农产品电商企业方面,企业自建互联网交易平台并注册服务业法人企业,平台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支持县(市、区)“一县一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对2018年后新创立的“一县一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的县(市、区)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品牌农业的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日前,市政府印发《石家庄市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