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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成都 > 锦江 > 春熙路
类别:
商标注册
地址:
提督街1号雄飞中心3楼
什么是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应当考虑一下几点因素:
1、相关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满足以上条件,没有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

的定义
  1、通过商标局认定:要申请认定,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材料,由各省级工商局将经过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该商标是否驰名。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的,也可以向商标局请求认定其商标驰名,此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的证据材料。
2、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依照商标法及条例的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此时,有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交其商标构成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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