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成都郫县温江排污许可证汽修道路许可证
代办成都郫县温江排污许可证、汽修道路许可证
联系人:陈女士
:13551086659
条为规范排污许可证管理,根据《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定和《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实施、监管等行为,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排污单位特指纳入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第四条下列排污单位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
(一)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排放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
(三)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
(五)依法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单位。
环境保护部按行业制订并公布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分批分步骤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单位应当在名录规定的时限内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通常做汽车洗车、汽车维修的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否则城管办查到罚款2000-5000元。
专项代办:郫县汽修道路许可证、排污许可证
熟悉相关许可办理流程,为您节省时间。友好的合作来自真诚的沟通,欢迎致电:陈女士1355--108--6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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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为规范排污许可证管理,根据《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定和《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实施、监管等行为,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排污单位特指纳入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第四条下列排污单位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
(一)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排放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
(三)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
(五)依法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单位。
环境保护部按行业制订并公布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分批分步骤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单位应当在名录规定的时限内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通常做汽车洗车、汽车维修的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否则城管办查到罚款2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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