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点击搜索

发布

商标注册中常见的误区

区域:
成都 > 锦江 > 春熙路
类别:
商标注册
地址:
提督街1号雄飞中心3楼
误区一、先使用后注册
我国《商标法》中实行“注册在先”的原则,明文规定了一些原材料、功能、用途等文字图形的都不能作为商标使用,许多企业在创立初期为了省钱,所以用文字仿冒他人的商标,结果却被投诉侵权后被工商行政部门查处,付出十分沉重分代价。

误区二、随意转让商标
目前在市场比较流程加盟、连锁、特许的经营模式,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商标许可行为能够让对方实现双赢,但失败的许可也是有很多案例的。《商标法》中明确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商标是需要签订商标许可合同的,否则随意转让商标的情况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误区三、随意变更商标注册信息
擅自变更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组合,不及时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和地址,自行转让注册商标是被《商标法》禁止的。这些行为会使该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退化和丧失,不利于品牌的塑造和传播,还可能导致成为商标的侵权者。

误区四、法人代表注册商标
有些公司是由多个股东出资成立而进行运营的,如果用法人代表注册商标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公司在实际运营中的商誉和价值都依附于商标,如果法人代表撤股或单干,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要求支付高额的许可费这种情况是存在的,那么你一定要及时转让到公司旗下以免出现这样的情况。
查看更多成都公司注册/年检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456167)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