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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也可以作为商标申请

区域:
成都 > 锦江 > 春熙路
类别:
商标注册
地址:
提督街1号雄飞中心3楼
商标不只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等类型,或许很多人都还不了解,人物头像或头像与其他元素的组合也是可以作为商标的,简单的讲就是肖像可以作为商标元素进行商标注册。
其实关于肖像是否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这个问题早已在《商标法》 第八条给出答案: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按照《商标法》 及《商标法实施条例》 的相关规定,在所经营的产品或服务上申请专用权保护,是符合法律程序的,是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使用的。
肖像被申请注册商标的实例在市面上已经多次出现过,例如“老干妈”食品商标上的陶华碧、“霸王”洗发水上的陈启源。
在早些年前,陶华碧在自家简陋的“实惠餐厅”调制的辣酱今天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老干妈风味豆豉已经吸引了几代人的味蕾,其品牌形象也早已深入人心。1996 年,“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产品定名为“老干妈”。从这个例子我们看到在老干妈品牌打响的同时,陶华碧本人的半身像也成为了该产品的防伪商标。

在洗护用品上为出名的肖像商标当属“霸王”了。1928年“世家”第十六代陈姓掌门成立了小型的手工作坊密制养颜、乌发、养发用品。1989年,“世家”第十九代传人——陈启源,成立了“广州霸王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为主要原料,运用祖传秘方与现代科技相结合,不断开发、研制出深受华人喜爱的霸王精华系列洗发护法精品。而霸王洗发液也采用了其创始人陈启源的头像,作为商标进行使用。

老干妈、霸王这些商标都是以经营者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注册,肖像商标属于对自己的合理使用,肖像商标既可以用照片,也可以用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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