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成都青羊区高新区申办危险化学品许可证流程
2019年成都青羊区高新区申办危险化学品许可证流程
一、事项名称
高新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带储存设施经营)核发
二、法定依据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人民共和国令第13号,2014年12月1日施行)第三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令第591号,2011年12月1日施行) 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2012年9月1日施行)条至第十三条。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
四、申请材料
1.《成都高新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1份(查看正、副本原件);
3.经营场所、设施产权,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1份;
4.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复制件1份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目录清单1份;
一、事项名称
高新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带储存设施经营)核发
二、法定依据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人民共和国令第13号,2014年12月1日施行)第三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令第591号,2011年12月1日施行) 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2012年9月1日施行)条至第十三条。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
四、申请材料
1.《成都高新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1份(查看正、副本原件);
3.经营场所、设施产权,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1份;
4.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复制件1份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目录清单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