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业执照换证的相关问题
一、换照对象
(一)2014年3月1日前经成都市各级工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内外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均应参加换照。
(二)2014年3月1日前经成都市各区(市)县工商局及所辖工商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自愿原则换照。
二、换照时间
2014年6月1日—12月31日。
三、换照地点
(一)由成都市工商局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换照;
(二)由区(市)县工商局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工商窗口换照;
(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换照地点请电话咨询辖区工商部门
(四)个体工商户在所辖工商所换照。
四、换照材料
企业换照提交《公司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登记表》或《非公司企业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登记表》,旧版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合作社换照提交《非公司企业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登记表》、旧版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上述表格可在各级工商登记窗口领取或在成都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载。
五、注意事项
(一)换照不收费。
(二)换照对象在换照过程中如发现有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纪行为的,请向市工商局监察部门投诉
(三)2013年12月1日前在双流工商局登记、名称中以“双流县”或者“双流”作为行政区划、现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后划归天府新区管辖内的所有内外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先向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工商局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再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上述所述仅供参考,详情请咨询成都识力德公司,www.0*** ;免费咨询电话:400-666-5115;
(一)2014年3月1日前经成都市各级工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内外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均应参加换照。
(二)2014年3月1日前经成都市各区(市)县工商局及所辖工商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自愿原则换照。
二、换照时间
2014年6月1日—12月31日。
三、换照地点
(一)由成都市工商局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换照;
(二)由区(市)县工商局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工商窗口换照;
(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换照地点请电话咨询辖区工商部门
(四)个体工商户在所辖工商所换照。
四、换照材料
企业换照提交《公司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登记表》或《非公司企业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登记表》,旧版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合作社换照提交《非公司企业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登记表》、旧版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上述表格可在各级工商登记窗口领取或在成都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载。
五、注意事项
(一)换照不收费。
(二)换照对象在换照过程中如发现有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纪行为的,请向市工商局监察部门投诉
(三)2013年12月1日前在双流工商局登记、名称中以“双流县”或者“双流”作为行政区划、现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后划归天府新区管辖内的所有内外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先向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工商局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再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上述所述仅供参考,详情请咨询成都识力德公司,www.0*** ;免费咨询电话:400-666-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