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就是你了成都市武侯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决定就是你了成都市武侯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023年办理依据涉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方方面面;
武侯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符合劳务派遣管理条例;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二条: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区域内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以经营为目的的招用劳动者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使用,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中进行管理的用工形式;劳务外包,劳务分包,业务承包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属于劳务派遣工形式。
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简历健全劳动核验,工资支付与分配,劳动安全,卫生,培训等制度,及时足额支付报的保持,依法参加社会化(保)险,积极为劳动者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切实保障劳动者各项合法权益。
武侯区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申请: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办理公司登记,具备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法定条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同级行政审批部门审批许可后,依法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同时将相关申请材料推送至“四川省劳务派遣信息管理系统”。监管部门根据报送的申请材料,现场进行核查。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九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实缴金额不得少于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第十条:劳务派遣单位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劳务派遣员工在200人以下(含200人)的单位工作人员应当有1人持有劳动关系协调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
2.劳务派遣员工在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含1000人)的单位工作人员应当有2人持有劳动关系协调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
3.劳务派遣员工在1000人以上的单位工作人员应当有3人持有劳动关系协调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
4.劳务派遣单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给其他单位经营派遣业务。
5.劳务派遣单位在本市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分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公司登记并在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就像你备案,纳入工商注册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理。
6.本市劳务派遣单位到外埠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如实报告许可,核验部门,提交异地开展劳务派遣报告申请,分公司营业执照等材料,许可部门审查后出具劳务派遣企业分支机构异地经营情况报告回执单。
7.总公司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效期满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致使总公司不具备经营劳务派遣资质的,分公司的经营资质自行消灭,已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履行期限届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年办理依据涉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方方面面;
武侯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符合劳务派遣管理条例;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第二条: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区域内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以经营为目的的招用劳动者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使用,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中进行管理的用工形式;劳务外包,劳务分包,业务承包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属于劳务派遣工形式。
第五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简历健全劳动核验,工资支付与分配,劳动安全,卫生,培训等制度,及时足额支付报的保持,依法参加社会化(保)险,积极为劳动者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切实保障劳动者各项合法权益。
武侯区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申请: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办理公司登记,具备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法定条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同级行政审批部门审批许可后,依法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同时将相关申请材料推送至“四川省劳务派遣信息管理系统”。监管部门根据报送的申请材料,现场进行核查。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九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实缴金额不得少于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第十条:劳务派遣单位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劳务派遣员工在200人以下(含200人)的单位工作人员应当有1人持有劳动关系协调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
2.劳务派遣员工在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含1000人)的单位工作人员应当有2人持有劳动关系协调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
3.劳务派遣员工在1000人以上的单位工作人员应当有3人持有劳动关系协调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
4.劳务派遣单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给其他单位经营派遣业务。
5.劳务派遣单位在本市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分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公司登记并在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就像你备案,纳入工商注册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理。
6.本市劳务派遣单位到外埠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如实报告许可,核验部门,提交异地开展劳务派遣报告申请,分公司营业执照等材料,许可部门审查后出具劳务派遣企业分支机构异地经营情况报告回执单。
7.总公司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效期满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致使总公司不具备经营劳务派遣资质的,分公司的经营资质自行消灭,已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履行期限届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