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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如何办理小型餐馆食品经营许可证

区域:
成都 > 锦江 > 督院街
类别:
办证咨询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恒和华园605室
成都市锦江区如何办理小型餐馆食品经营许可证;

01.什么是小型餐馆?

指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含150平方米),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座以下(含75座的餐馆)。

02.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或行政审批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03.现场核查要符合哪些条件?

(1)公示刊板;

(2)厨房门,窗能够严密闭合,采用易清洗材料;

(3)厨房的墙面,顶棚采用,无异味,易清洗,不吸水,不易积垢,表明光洁,耐温,耐腐蚀的材料装修;

(4)厨房,仓库入口处设置挡鼠板,厨房里设置脚踩带盖的垃圾桶。

(5)有防虫,防蝇设备,如灭蝇灯,防蝇帘。

(6)厨房的地面应不积水,不易积垢,平整,排水沟设有可拆卸改变,篦子孔径小于10mm;

(7)根据需要设置清洗池,上下水流畅,标识清晰,如动物性清洗池,植物性清洗池,水产品清洗池,洗手池,餐饮具清洗池,餐饮具池等,厨房内至少设置3个水池。

(8)烹调,面点加工等场所安装排风装置。

(9)设有柜,保洁柜,标识清晰。

(10)店内有厕所的不得在厨房内,并且出口附近设置洗手池和设备,并粘贴7部洗手法;

(11)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

(12)销售保&健食品应设置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

成都市小食杂店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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