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税收负担率和营业利润税负率的横向比较及需注意
企业所得税实际税收负担率为15.70%,全省平均21.55%,成都21.88%,低于全省5.85%,低于成都6.18%。实际税收负担率偏低,与我局积极落实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等优惠政策密切相关;同时,也提醒我局仍要注意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促使纳税人依法足额纳税。
我局企业所得税营业利润税负率为21.2%,全省平均23.94%,成都26.31%低于全省2.74%,低于成都5.11%。营业利润税负率偏低,提醒我局在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中要特别关注以下问题:
1、关注纳税人汇算清缴申报中的纳税调减项目是否真实、合法,调减金额是否正确。特别要注意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内容与汇算清缴申报的比对,注意有无未进行优惠备案而自行享受了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情况。
2、关注纳税人汇算清缴申报中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数额是否正确,注意有无虚报亏损的情况。
我局企业所得税营业利润税负率为21.2%,全省平均23.94%,成都26.31%低于全省2.74%,低于成都5.11%。营业利润税负率偏低,提醒我局在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中要特别关注以下问题:
1、关注纳税人汇算清缴申报中的纳税调减项目是否真实、合法,调减金额是否正确。特别要注意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内容与汇算清缴申报的比对,注意有无未进行优惠备案而自行享受了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情况。
2、关注纳税人汇算清缴申报中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数额是否正确,注意有无虚报亏损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