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点击搜索

发布

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的通知

区域:
成都 > 金牛 > 人民北路
类别:
代理记帐
地址:
一环路北二段3号水文综合楼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满
意度,四川省国税局决定对全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文化建设事业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小规模纳税人(暂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向主管国税机关书面确认按月或按其他期限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下同)增值税、消费税(以下
简称税款)可以按季申报缴纳,需缴纳文化建设事业费的小规模纳税人,其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期限与增值税相同。
对个体工商户申报纳税期限的调整问题将另行明确。
二、选择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于2014年1月27日前填写《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确认书》(见附件)并报送区局办税服务大厅,未报送《确认书》的,视为其选择按季申报缴纳。
二、按季申报缴纳的小规模纳税人,所属期2014年1月及以后的税款,在季度终了后的征收期按季进行申报缴纳,即在4月、7月、10月及次年1月15日内申报缴纳。如遇有法定节假日,按照《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顺延。
三、办理注销的小规模纳税人,应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按实际经营期限申报缴纳本季度的税款及文化建设事业费。
四、暂免征收增值税的月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小微企业可选择按月或按季申报纳税。选择按季申报纳税的,其季度销售额在6万以下(含本数)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五、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和附报资料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按季汇总填报,申报表样式不变,“本期数”填写本季数。
六、按季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服务适用免税政策的,在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申报纳税的同时,办理相应的免税申报手续。
七、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在季度内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应主动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相关认定手续。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内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生效之月起,申报纳税期限调整为月,申报纳税期限调整为月前应申报缴纳本季度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应纳税款。
查看更多成都会计/审计/评估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99824)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