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无内销应如何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我国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有关条例的规定,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目前,我国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因此,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对其免、抵的增值税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根据上述所述,公司虽然没有抵减内销应缴纳增值税,但有免征的增值税,应按照上述规定,对免征的部分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上述所述,公司虽然没有抵减内销应缴纳增值税,但有免征的增值税,应按照上述规定,对免征的部分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