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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赠送礼品免征个税,如何界定征免界限?

区域:
成都 > 金牛 > 金牛周边
类别:
税务顾问
地址:
一环路北二段三号水文综合楼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在促销展业过程中赠送礼品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具体如下: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送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上述规定情形外,其他赠送礼品的情形,均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识力德提供财税咨询、财税审计、财务顾问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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