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负高的建筑企业要这样通过税收优惠合理减税
税负高的建筑企业,要这样通过税收优惠合理减税
现如今,企业的税负越来越高,增值税13%,企业所得税25%,还有个税......交完税后股东分红还要缴20%,辛辛苦苦挣了一整年的血汗钱竟然要将近一半都拿出去缴税,是否感觉心都在滴血呢?前几天有个朋友和我闲聊说道:感觉我每个月都要缴好多税哦,缴完税我赚的钱都没剩多少了,后来我帮他算了一笔账:企业年利100万,需纳税40万!怎样合理筹划节税70%+?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企业利润的征税方式主要如下:企业利润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根据利润扣除所得税后的金额,作为分红收益,收取20%的个人所得税。举个例子,一个企业实现了一年100万的利润,其应交企业所得税为25万元,剩余的75万需要在分红时缴纳15万个人所得税,所以对于企业的股东而言,从利润到终的利润分取,一共缴纳了40%的税金。企业所得税如何合理?!
对于利润高,所得税多的问题,一般而言,主要有以下两种筹划方案:
1、寻找一个企业所得税税率极低的税收洼地,将所有业务转移到新的税收洼地;
2、增值税(营改增):以纳税地方留存50%-70%给予税收扶持奖励。
3、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留存50%给予税收扶持奖励。
4、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针对解决个税、股东分红、劳务报酬、投资权益分红等问题)。
5、可申请核定征收(所得税综合税负0.5%-3.5%解决利润问题)
通过利益或者其他费用输送的方式,将高利润以收入的方式转移到税率洼地设立的新公司中。在这里,小编提供两个好方案:请根据您企业规模选择以上方案。
案例一、业务转移方式(以个人独资模式)假设重庆XX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下称A公司),可计算的各项运营成本和费用在200万,利润300万。现在成立重庆佑康建筑设计事务所(下称B企业),并把相同的业务通过B企业来操作,下面来比较两种方式的节税效果:分析:通过计算得知B企业的综合税率为:30.07/500=6.01%,而A公司的税负则高达:134.56/500=26.91%,B企业相对于A公司节约税款为:134.56-30.07=104.49万元。节税比例高达:104.49/134.56=77.65%。备注:行业利润率越高节税效果越是明显,如技术类、咨询类及服务类。
案例二、利润转移方式(还是重庆个人独资模式):假设重庆XX软件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下称A公司),年收入为2000万元,费用支出在1000万,利润为1000万元,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下称B企业),将A公司的利润中的500万元转入B企业,具体节税效果比较如下:
分析:不管B企业为小规模或者一般纳税人,其所承担的增值税税额A公司都可以用来抵扣,等于是A公司应该承担的增值税部分的转移到了B企业,所以B企业实际担负的税额只有个税的15.51万元,那么算下来的税负15.51/500=3.1%,B企业相对于A公司节约税款为:200-15.51=184.49万元,节税比例高达:184.49/200=92.25%。
备注:A为一般纳税人,B为小规模向税局申请代开,B缴纳的增值税税额A企业可以全额抵扣,这种配套使用节税。当然B为一般纳税人同样适用。说到后,小编觉得重中之重的是,财税筹划,我们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关注《节税顾问》了解更多税收上的详情
现如今,企业的税负越来越高,增值税13%,企业所得税25%,还有个税......交完税后股东分红还要缴20%,辛辛苦苦挣了一整年的血汗钱竟然要将近一半都拿出去缴税,是否感觉心都在滴血呢?前几天有个朋友和我闲聊说道:感觉我每个月都要缴好多税哦,缴完税我赚的钱都没剩多少了,后来我帮他算了一笔账:企业年利100万,需纳税40万!怎样合理筹划节税70%+?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企业利润的征税方式主要如下:企业利润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根据利润扣除所得税后的金额,作为分红收益,收取20%的个人所得税。举个例子,一个企业实现了一年100万的利润,其应交企业所得税为25万元,剩余的75万需要在分红时缴纳15万个人所得税,所以对于企业的股东而言,从利润到终的利润分取,一共缴纳了40%的税金。企业所得税如何合理?!
对于利润高,所得税多的问题,一般而言,主要有以下两种筹划方案:
1、寻找一个企业所得税税率极低的税收洼地,将所有业务转移到新的税收洼地;
2、增值税(营改增):以纳税地方留存50%-70%给予税收扶持奖励。
3、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留存50%给予税收扶持奖励。
4、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针对解决个税、股东分红、劳务报酬、投资权益分红等问题)。
5、可申请核定征收(所得税综合税负0.5%-3.5%解决利润问题)
通过利益或者其他费用输送的方式,将高利润以收入的方式转移到税率洼地设立的新公司中。在这里,小编提供两个好方案:请根据您企业规模选择以上方案。
案例一、业务转移方式(以个人独资模式)假设重庆XX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下称A公司),可计算的各项运营成本和费用在200万,利润300万。现在成立重庆佑康建筑设计事务所(下称B企业),并把相同的业务通过B企业来操作,下面来比较两种方式的节税效果:分析:通过计算得知B企业的综合税率为:30.07/500=6.01%,而A公司的税负则高达:134.56/500=26.91%,B企业相对于A公司节约税款为:134.56-30.07=104.49万元。节税比例高达:104.49/134.56=77.65%。备注:行业利润率越高节税效果越是明显,如技术类、咨询类及服务类。
案例二、利润转移方式(还是重庆个人独资模式):假设重庆XX软件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下称A公司),年收入为2000万元,费用支出在1000万,利润为1000万元,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下称B企业),将A公司的利润中的500万元转入B企业,具体节税效果比较如下:
分析:不管B企业为小规模或者一般纳税人,其所承担的增值税税额A公司都可以用来抵扣,等于是A公司应该承担的增值税部分的转移到了B企业,所以B企业实际担负的税额只有个税的15.51万元,那么算下来的税负15.51/500=3.1%,B企业相对于A公司节约税款为:200-15.51=184.49万元,节税比例高达:184.49/200=92.25%。
备注:A为一般纳税人,B为小规模向税局申请代开,B缴纳的增值税税额A企业可以全额抵扣,这种配套使用节税。当然B为一般纳税人同样适用。说到后,小编觉得重中之重的是,财税筹划,我们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关注《节税顾问》了解更多税收上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