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天府新区股权转让需要评估吗股权转让是否需要评估报告
四川省天府新区股权转让需要评估吗股权转让是否需要评估报告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评估
股权转让在我国法律上是有一定的流程的,因为股权的转让涉及到了当事人的利益,并且关系到多人。所以我国法律上的规定特别的严格和规范,股权转让的同时也涉及到了评估的相关问题。股权转让也是因为经营管理层为了调整公司的经营方式,从而采取的一种方法。那么在我国股权转让必须评估吗?
一、股权转让必须评估吗
按照相关规定,自然人股权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即: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转让方以原价转让的,不交个人所得税。
(一)法律规定股权转让主要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国.税.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
二、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1、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计算方法根据《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执行:“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三)纳.税人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或者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向市地.税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如贵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同时办理法人和股东的变更的,则地.税部门也可同时办理。企业自然人(个人)股东股权变更的,需由原主管税务机关在《变更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上加具审批意见,然后到登记分局大厅或登记外点办理变更手续。我市纳.税人办理地.税变更登记所需资料请详见本站首页“分局链接-登记分局-业务指引-办理变更登记需提交资料-一般变更”。所需表格请在本站首页“分局链接-登记分局-业务指引-税务登记(社保缴费登记)电子表格下.载”中选择下.载。
(四)如属于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的,应按照下述规定征税:对于自然人股东,依据《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财产转让所得以个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具体计税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从上述我们不难看出,股权转让是必须经过评估的,这是我国法律上的规定。当然股权的评估价格要在一个合理的价格,如果说价格太高,超出了我国法律的规定范畴,那么就属于恶意的股权评估。当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请对其控诉,合理的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贵荣鼎盛资产评估公司,有认可的评估,内部有经验丰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有合格的评估助理人员。我们坚信诚实为本,充分适当需要收集的需要的评估资料,有效解决问题,为大众创造更好的,更放心的资产评估。可以做全国的资产评估业务并出具合法的评估报告。欢迎免.费咨询,祝您生意兴隆。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评估
股权转让在我国法律上是有一定的流程的,因为股权的转让涉及到了当事人的利益,并且关系到多人。所以我国法律上的规定特别的严格和规范,股权转让的同时也涉及到了评估的相关问题。股权转让也是因为经营管理层为了调整公司的经营方式,从而采取的一种方法。那么在我国股权转让必须评估吗?
一、股权转让必须评估吗
按照相关规定,自然人股权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即: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转让方以原价转让的,不交个人所得税。
(一)法律规定股权转让主要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国.税.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
二、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1、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计算方法根据《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执行:“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三)纳.税人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或者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向市地.税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如贵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同时办理法人和股东的变更的,则地.税部门也可同时办理。企业自然人(个人)股东股权变更的,需由原主管税务机关在《变更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上加具审批意见,然后到登记分局大厅或登记外点办理变更手续。我市纳.税人办理地.税变更登记所需资料请详见本站首页“分局链接-登记分局-业务指引-办理变更登记需提交资料-一般变更”。所需表格请在本站首页“分局链接-登记分局-业务指引-税务登记(社保缴费登记)电子表格下.载”中选择下.载。
(四)如属于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的,应按照下述规定征税:对于自然人股东,依据《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财产转让所得以个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具体计税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从上述我们不难看出,股权转让是必须经过评估的,这是我国法律上的规定。当然股权的评估价格要在一个合理的价格,如果说价格太高,超出了我国法律的规定范畴,那么就属于恶意的股权评估。当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请对其控诉,合理的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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