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耐磨地面专用颜料厂氧化铁橙_成都资讯
氧化铁橙厂家找石家庄光明氧化铁颜料,老牌厂家, 氧化铁橙960是由氧化铁红与氧化铁黄拼配混合而成,粉粒细腻,色泽明亮,颜色一致,具有较高的遮盖力和较强的着色力,产品强亲水性,害性,抗强碱性,以及良好的易分散性,耐候性,耐光性都很好,品质可靠,氧化铁橙厂家 全国发货,优质的售后服务!
石家庄光明氧化铁颜料厂
联系人:谷先生
400电话:400-8768-116
手机:I8034538822
Q Q:834658848
V信:AHJ315
网址: www.s***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谷庄工业园区
产品包装:牛皮纸袋(带色),吨包,编织袋,阀口袋,内塑外编袋。
产品用途:氧化铁橙960广泛应用于,彩瓦,花阶砖,8953909040便道砖,透水砖,通体砖,耐磨地坪材料,彩色水泥,建筑,橡胶,化肥着色剂,硅藻泥着色,耐磨砂浆,填缝砂浆(勾缝剂),干混砂浆,工业地板材料,运动场地材料,水磨石地板,水泥制品,石膏制品,涂料油漆,抛光材料,水性色浆,陶瓷,彩色沥青,制动材料,古建绘画,木器等行业,色泽鲜艳,光泽度高,着色力较强,竭诚欢迎新老客户来电,来函垂询光临指导。
指标名称
氧化铁橙960
外观
橙色粉末
色光(与标准样品对比)
符合国标产品
相对着色力(与标准样品相比)%
95-105
筛余物 %≤
0.2(%(m/m))
水溶物 %≤
0.1(%(m/m))
PH值
6.0
吸油量 %
22(g/100g)
细度(目数)
325
色差
0.02
水分%
≤1.0
孔径43um (325目标准筛),%≤
0.10
震实密度
0.90-1.00
氧化铁颜料具有卓越的颜料通性:
有高度的化学稳定性和物理耐牢度: 耐碱:对任何浓度的碱类以及其他种类碱性物质,尤其是建筑 上常用的水泥、石灰灰浆等都是非常稳定的,并且对水泥建筑构件不发生粉化作用,亦不影响它的强度。
耐酸:对一般弱酸和稀酸类具有一定的抗耐性能,但也能逐渐溶解于强酸中,特别是在加温和较浓情况下。
耐光:在强烈的日光曝晒下色泽不变。
耐热:在一定的温度极限内是稳定的,超过它的温度极限色泽就开始变化,随着温度的递增,变化的程度也就愈益显著,各个品种的温度极限如下: 氧化铁黄超过130℃逐渐变色为红相 氧化铁红超过300℃逐渐变色为深红 氧化铁紫超过400℃逐渐变色为深红 氧化铁黑超过100℃逐渐变色为暗红 氧化铁棕超过130℃逐渐变色为红相 铁 绿超过200℃逐渐变色为暗红
耐气候影响:不受大气的寒暑、干湿等气候条件的影响。
耐污浊空气:在任何污浊的气体中都是非常稳定的,如硫化氢、氧化碳、氧化硫、、氧化氮等气体。 耐水、耐油、耐溶剂的渗性:不溶解于水、各种矿物油、植物油和醚、酯、酮类等以及其他有机溶剂中,并且没有渗透现象。
有明净的色泽和独特的色调 氧化铁颜料的色泽非常明净纯正,并不用其他有机或无机色素加套润色。虽然并不象某些有机颜料或其他颜料的色调那样鲜艳夺目,但是氧化铁颜料的色调具有独特的风格,其柔和、幽谐的色调悦目可亲,适用于住宅、公共场所、户内外的涂刷。其庄严的色调,尤其适用于豪华大楼和宏伟端庄的建筑工程。
优异的经济效果 氧化铁颜料具有很高的着色力,细而均匀的颗粒度,保证了他的使用价值,加上较低的售价,保证了使用者的经济效果。
--------------分割线--------------
新京报快讯( 何强)今日(11月23日)从司法部获悉,为了给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司法部近日发布意见指出,要防止执法部门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对民营企业经营中的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不能一味处罚、一罚了事,坚决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
据了解,此次司法部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主要围绕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等4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
确立“法无禁止即可准入”原则 加快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制定注意到,意见对民营企业在是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意见指出,要重点围绕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确立民营企业“法无禁止即可准入”原则,加快推动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民营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全面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种类型的财产权。
此外,意见要求要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资金,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实现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保障民营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通过立法加强政府政务诚信建设,确保政府守约践诺,防止随意违约毁约、“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对于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意见称要全面清理,在2018年年底前集中清理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及时予以废止或者调整完善,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及时纠正有悖于保护民营经济的法规规章规定,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平等法治保障。
防止执法部门对民营企业采取简单粗暴“一刀切”。
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问题,意见也作出明确规定。
意见称,对民营企业和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依法必须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处置涉案财物的,必须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结案后及时解封、解冻非涉案财物。
意见要求要公平公正执法,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坚决摒除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处罚等执法歧视行为。
对于文明执法问题,意见称,凡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严防执法扰企。切实防止一些部门在执法中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对民营企业经营中的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可以通过说服、建议、协商等手段解决的,要以教育为主,不能一味处罚、一罚了事,坚决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
对民营企业投诉举报的“乱执法、随意执法”问题,意见要求必须及时查处,做到有错必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问责。
今年年底前 率先在司法行政系统取消不必要证明事项注意到,此次出台的20条措施还要求要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精简审批事项,激发民营企业经营活力和发展动力。
意见称,要组织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民营企业在法律服务网“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批评意见,及时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抓紧取消违法设定的证明事项,切实避免民营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不方便等问题,对于普遍性问题,及时通过法定程序从制度上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