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专利申请代办公司详解申请被驳回原因
【成都专利申请代办公司】对许多发明家来说,成功申请专利并不容易,许多发明家在申请过程中往往很容易拒绝专利申请。那么,拒绝一项发明专利的申请是什么呢?
拒绝发明专利申请,是指在申请人答复发明专利申请仍存在专利法规定的实质性缺陷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拒绝授予专利权的决定。
拒绝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审查后,或者在申请人陈述或者修改意见之后,或者在实质性审查和申请人的陈述或者修改之后,予以驳回。
什么是拒绝发明专利的申请?
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有说服力的意见和(或)证据的,或者申请文件未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修改的,或者修改后的申请文件仍有缺陷,足以根据通知申请人的理由和证据予以驳回的,检查员可以决定驳回。这些实质性缺陷包括:
(1)发明专利申请的主体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客体;
(2)本发明不新颖、不具有创造性和实用性;
(3)未充分披露发明专利申请的标的,或者请求权不以说明书为依据的;
(4)不符合专利法关于发明专利申请单一性的规定的;
(5)发明申请的依据"申请原则"不能取得专利权或者申请不符合"发明专利"原则的;
(6)发明专利申请的标的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的发明定义的;
(7)请求权没有明确、简要地说明保护请求的范围,或者独立请求权缺乏解决技术问题所必需的技术特征;
(8)申请的修订或分部分超出原陈述书及申索陈述书所记录的范围。
成都专利申请代办公司:028-61644044/180-8041-1144
成都专利申请代办公司详情:http://www.***/show-144-1312-1.html
拒绝发明专利申请,是指在申请人答复发明专利申请仍存在专利法规定的实质性缺陷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拒绝授予专利权的决定。
拒绝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审查后,或者在申请人陈述或者修改意见之后,或者在实质性审查和申请人的陈述或者修改之后,予以驳回。
什么是拒绝发明专利的申请?
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有说服力的意见和(或)证据的,或者申请文件未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修改的,或者修改后的申请文件仍有缺陷,足以根据通知申请人的理由和证据予以驳回的,检查员可以决定驳回。这些实质性缺陷包括:
(1)发明专利申请的主体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客体;
(2)本发明不新颖、不具有创造性和实用性;
(3)未充分披露发明专利申请的标的,或者请求权不以说明书为依据的;
(4)不符合专利法关于发明专利申请单一性的规定的;
(5)发明申请的依据"申请原则"不能取得专利权或者申请不符合"发明专利"原则的;
(6)发明专利申请的标的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的发明定义的;
(7)请求权没有明确、简要地说明保护请求的范围,或者独立请求权缺乏解决技术问题所必需的技术特征;
(8)申请的修订或分部分超出原陈述书及申索陈述书所记录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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