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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商标没有续展我多久可以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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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38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第46条: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如果您所想要注册的商标期满不再续展,自注销一年后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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