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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有效时间
注册商标是有使用期限的,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另外,《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还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法律依据:《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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