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聚合支付软件找哪家开发 聚合支付的定 位 发展与风险
聚合支付的定 位、发展与风险
1. 聚合支付的定 位与发展
从定义上来讲,聚合支付也称“融合支付”、“第四方支付”,是指借助银行、非银机构或清算组织的支付通道与清结算能力,利用自身的技术与服务集成能力,将一个以上的银行、非银机构或清算组织的支付服务整合到一起,为商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通道、集合对账、技术对接、差错处理、金融服务、会员账户、作业流程软件、运行维护、终端提供与维护等服务内容,以此减少商户接入、维护支付结算服务时面临的成本支出,提高商户支付结算系统运行效率,并收取增值收益的支付服务。简言之,聚合支付通过APP、网站等渠道聚合多家合作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及其他服务商的API接口等支付工具,为B 端中小商户提供在线支付综合解决方案。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聚合支付的产品定 位是提供技术整合方案,其本身并不具备独立的支付产品和渠道。其特点在于:一是使服务提供商无需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牌照即可开展业务;二是可大大减少中小商户选择接入支付机构的成本,帮助解决支付市场和支付场景的“碎片化”痛点。这样的产品定 位和特点,使得聚合支付能够在金融支付领域甩掉支付产品开发和渠道扩展的“包袱”,实现跳跃式发展,形成业界普遍认同的、可预期的市场空间。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2月末,聚合支付企业数量已达近百家。
2. 聚合支付的问题与风险
聚合支付企业本身一般并不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牌照,因此游离在监管体系之外,其风险主要体现在信息安全、业务突破、资金经营、代理链条风险四个方面。
(1)信息安全方面
在连接大量中小商户和众多支付机构之后, 聚合支付企业汇集了大量的消费者信息、商户信息和支付机构信息,其中包含了相关敏感信息、消费和商品(服务)相关交易信息。在脱离金融监管体系、信息安全弱约束和互联网技术背景下,聚合支付企业如果不进行严格的内控管理,容易成为信息泄露重灾区,而所泄露的消费者信息、商户信息和支付机构信息给不法分子补全信息库带来可乘之机。另外,如果聚合支付企业本身的科技风险管理弱化,容易产生自身安全风险,出现诸如订单篡改、信息窃听等技术漏洞。
(2)业务经营方面
目前,互联网金融生态呈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竞争态势,部分聚合支付企业为了获取更多利润,偏离“收单外包机构”的定 位,无证开展支付结算业务,以大商户模式介入收单机构,违规开立支付账户或实质性从事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资金结算、收单业务交易处理等业务,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3)资金运营方面
如果消费者资金在聚合支付平台上停留,出现沉淀资金,聚合支付企业就可能存在经手特约商户结算资金等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很可能因此成为“二清”机构(“二清”是指没有获得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在持牌收单机构的支持下实际从事支付业务和资金清算的一种模式),甚至出现“跑路”情况,危害消费者、商户和支付机构的合法权益。
(4)代理链条方面
聚合支付的业务开展模式通常有两种:直营模式和代理模式。其中,代理模式是将收单业务层层外包,由二级、三级以及多级链条上的代理商开发商户。一些聚合支付机构为了快速扩展业务、抢占市场,通过快速发展代理商来扩展代理链条,而在代理链条的扩展过程中,一些不规范的、存在风险隐患的代理商被纳入代理链条中,导致信息安全、业务经营和资金运营等方面的问题在代理链条中蔓延扩散,引发较大的金融风险。
1. 聚合支付的定 位与发展
从定义上来讲,聚合支付也称“融合支付”、“第四方支付”,是指借助银行、非银机构或清算组织的支付通道与清结算能力,利用自身的技术与服务集成能力,将一个以上的银行、非银机构或清算组织的支付服务整合到一起,为商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通道、集合对账、技术对接、差错处理、金融服务、会员账户、作业流程软件、运行维护、终端提供与维护等服务内容,以此减少商户接入、维护支付结算服务时面临的成本支出,提高商户支付结算系统运行效率,并收取增值收益的支付服务。简言之,聚合支付通过APP、网站等渠道聚合多家合作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及其他服务商的API接口等支付工具,为B 端中小商户提供在线支付综合解决方案。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聚合支付的产品定 位是提供技术整合方案,其本身并不具备独立的支付产品和渠道。其特点在于:一是使服务提供商无需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牌照即可开展业务;二是可大大减少中小商户选择接入支付机构的成本,帮助解决支付市场和支付场景的“碎片化”痛点。这样的产品定 位和特点,使得聚合支付能够在金融支付领域甩掉支付产品开发和渠道扩展的“包袱”,实现跳跃式发展,形成业界普遍认同的、可预期的市场空间。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2月末,聚合支付企业数量已达近百家。
2. 聚合支付的问题与风险
聚合支付企业本身一般并不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牌照,因此游离在监管体系之外,其风险主要体现在信息安全、业务突破、资金经营、代理链条风险四个方面。
(1)信息安全方面
在连接大量中小商户和众多支付机构之后, 聚合支付企业汇集了大量的消费者信息、商户信息和支付机构信息,其中包含了相关敏感信息、消费和商品(服务)相关交易信息。在脱离金融监管体系、信息安全弱约束和互联网技术背景下,聚合支付企业如果不进行严格的内控管理,容易成为信息泄露重灾区,而所泄露的消费者信息、商户信息和支付机构信息给不法分子补全信息库带来可乘之机。另外,如果聚合支付企业本身的科技风险管理弱化,容易产生自身安全风险,出现诸如订单篡改、信息窃听等技术漏洞。
(2)业务经营方面
目前,互联网金融生态呈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竞争态势,部分聚合支付企业为了获取更多利润,偏离“收单外包机构”的定 位,无证开展支付结算业务,以大商户模式介入收单机构,违规开立支付账户或实质性从事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资金结算、收单业务交易处理等业务,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3)资金运营方面
如果消费者资金在聚合支付平台上停留,出现沉淀资金,聚合支付企业就可能存在经手特约商户结算资金等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很可能因此成为“二清”机构(“二清”是指没有获得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在持牌收单机构的支持下实际从事支付业务和资金清算的一种模式),甚至出现“跑路”情况,危害消费者、商户和支付机构的合法权益。
(4)代理链条方面
聚合支付的业务开展模式通常有两种:直营模式和代理模式。其中,代理模式是将收单业务层层外包,由二级、三级以及多级链条上的代理商开发商户。一些聚合支付机构为了快速扩展业务、抢占市场,通过快速发展代理商来扩展代理链条,而在代理链条的扩展过程中,一些不规范的、存在风险隐患的代理商被纳入代理链条中,导致信息安全、业务经营和资金运营等方面的问题在代理链条中蔓延扩散,引发较大的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