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武乡县棚户区改造项目
武乡县钻井队及糠醛厂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收益权项目,总投资2.87亿元(约185.04亩)。包括:
A、拟收储土地总面积约185.04亩,现状为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用地。项目涉及约185.04亩土地的收储等费用需约4700万。
B、钻井队及糠醛厂棚户区内约11万㎡还建安置房的工程建设2.4亿元(其中6万㎡保障房政府以建造成本另支付5%的利润价进行回购约1.4亿,地基封顶时支付20%,楼面封顶时支付至50%,房屋交付时支付至90%,结算时支付剩下的10%),工程建设工期约2年。
C、后期可出让土地面积约101亩。
1、标的位置
棚户区:位于县城西南部,和平四路、和平三路及学府街交汇处。
宗地一(27.31亩):位于和平一路以西,和平二路以东与学府街以北交汇片区
宗地二(34.38亩):原供热公司旧址。位于和平一路以西,学府街以南。
宗地三(39.31亩):位于丰州北路、瑞丰路与百谷路交汇片区,景兴花苑旁。
2、规划条件
棚户区:55.8亩,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建筑限高40米,停车位600个。
宗地一:
(1)12.8亩,商住用地,容积率2.4,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限高38米,停车位122个。
(2)13.13亩,商住用地,容积率2.4,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38米,停车位168个。
宗地二(39.59亩):商住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限高30米,停车位260个。
宗地三:
(1)31.3亩,商住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限高30米,停车位300个。
(2)13.8亩,商住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5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停车位45个。
A、拟收储土地总面积约185.04亩,现状为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用地。项目涉及约185.04亩土地的收储等费用需约4700万。
B、钻井队及糠醛厂棚户区内约11万㎡还建安置房的工程建设2.4亿元(其中6万㎡保障房政府以建造成本另支付5%的利润价进行回购约1.4亿,地基封顶时支付20%,楼面封顶时支付至50%,房屋交付时支付至90%,结算时支付剩下的10%),工程建设工期约2年。
C、后期可出让土地面积约101亩。
1、标的位置
棚户区:位于县城西南部,和平四路、和平三路及学府街交汇处。
宗地一(27.31亩):位于和平一路以西,和平二路以东与学府街以北交汇片区
宗地二(34.38亩):原供热公司旧址。位于和平一路以西,学府街以南。
宗地三(39.31亩):位于丰州北路、瑞丰路与百谷路交汇片区,景兴花苑旁。
2、规划条件
棚户区:55.8亩,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建筑限高40米,停车位600个。
宗地一:
(1)12.8亩,商住用地,容积率2.4,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限高38米,停车位122个。
(2)13.13亩,商住用地,容积率2.4,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38米,停车位168个。
宗地二(39.59亩):商住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限高30米,停车位260个。
宗地三:
(1)31.3亩,商住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限高30米,停车位300个。
(2)13.8亩,商住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5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停车位4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