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池州市贵池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奖补兑现
池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代理应该找谁呢?它的申报内容又有哪些?跟随卧涛科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项目申报,随时联系咨询15855155083,0551-65306190。
一、池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范围和对象
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围绕贯彻落实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工作部署,按照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品牌化、绿色化方向,支持流通产业转型升级,改善流通业公共服务体系。具体包括:
1.支持限上企业及商业品牌培育(含示范创建),进一步壮大市场主体;
2.支持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含商业特色街区培育),提升品质化、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
3.支持城乡农贸市场和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与升级改造,提高农产品流通水平;
4.支持城乡商贸物流设施(含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和标准托盘(1.2×1m)循环共用,提升城乡物流配送水平;
5.支持消费市场分析样本体系建设与维护、流通行业重要发展规划的研究编制、重要行业标准制定以及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流通业公共服务体系项目;
6.支持茧丝绸产业优化结构和国际化发展;
7.支持开展省级活畜储备和市场应急保供;
8.支持家政企业品牌建设和家政服务培训;
9.支持市级重要产品追溯平台建设;
10.其他经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研究确认,需要支持的有利于流通业转型升级以及改善流通业公共服务体系的项目。
二、池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奖补
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以奖代补、财政补助、股权投资、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到具体项目。其中:
(一)以奖代补。对于能够制定具体量化标准的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通过申报程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二)财政补助。对于使用自有资金建设的项目采取财政补助方式,一般对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三)股权投资。资金以国有股权方式投入项目企业,支持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20%,且不得参与企业的具体经营管理。
(四)购买服务。根据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合理确定服务价值,按合适的价格向服务提供方支付相关经费。
(五)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属于支持范围的项目建设支出,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及提取工作经费,购买服务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对中央和省级财政其他资金已经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一、池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范围和对象
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围绕贯彻落实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流通、促进消费的工作部署,按照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品牌化、绿色化方向,支持流通产业转型升级,改善流通业公共服务体系。具体包括:
1.支持限上企业及商业品牌培育(含示范创建),进一步壮大市场主体;
2.支持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含商业特色街区培育),提升品质化、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
3.支持城乡农贸市场和标准化菜市场建设与升级改造,提高农产品流通水平;
4.支持城乡商贸物流设施(含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和标准托盘(1.2×1m)循环共用,提升城乡物流配送水平;
5.支持消费市场分析样本体系建设与维护、流通行业重要发展规划的研究编制、重要行业标准制定以及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流通业公共服务体系项目;
6.支持茧丝绸产业优化结构和国际化发展;
7.支持开展省级活畜储备和市场应急保供;
8.支持家政企业品牌建设和家政服务培训;
9.支持市级重要产品追溯平台建设;
10.其他经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研究确认,需要支持的有利于流通业转型升级以及改善流通业公共服务体系的项目。
二、池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奖补
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以奖代补、财政补助、股权投资、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到具体项目。其中:
(一)以奖代补。对于能够制定具体量化标准的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通过申报程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二)财政补助。对于使用自有资金建设的项目采取财政补助方式,一般对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三)股权投资。资金以国有股权方式投入项目企业,支持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20%,且不得参与企业的具体经营管理。
(四)购买服务。根据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合理确定服务价值,按合适的价格向服务提供方支付相关经费。
(五)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属于支持范围的项目建设支出,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及提取工作经费,购买服务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对中央和省级财政其他资金已经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