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考消防要注意哪些
对于一些考生来说,考取证书简单粗暴的目的是通过兼职挣费用,在执业过程中又有哪些风险呢?
注册消防工程师和其他执业资格证书不同,受聘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每个注册有效期应当至少参与完成3个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受聘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个年度内应当至少签署1个消防安全技术文件。不仅仅是完成项目或签署文件,同时还要对执业活动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哪些法律责任要承担?
1、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申请材料的,同时对聘用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原注册审批部门应当撤销其注册,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3、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或者被依法注销注册后继续执业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4、注册消防工程师有需要变更注册的情形,未经注册审批部门准予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5、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单位出具的消防安全技术文件,未经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名或者加盖执业印章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6、注册消防工程师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执业活动,减少执业活动项目内容、数量,或者执业活动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7、注册消防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1)以个人名义承接执业业务、开展执业活动的。
2)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执业印章的。
3)超出本人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
8、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业的,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9、注册消防工程师在聘用单位出具的虚假、失实消防安全技术文件上签名或者加盖执业印章的,依据《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以上罚则看似可怕,实际上就像我们平时在路上开车一样,遵守交通规则就很难会遇到扣分罚款的处罚。
注册消防工程师和其他执业资格证书不同,受聘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每个注册有效期应当至少参与完成3个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受聘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个年度内应当至少签署1个消防安全技术文件。不仅仅是完成项目或签署文件,同时还要对执业活动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哪些法律责任要承担?
1、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申请材料的,同时对聘用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原注册审批部门应当撤销其注册,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3、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或者被依法注销注册后继续执业的,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4、注册消防工程师有需要变更注册的情形,未经注册审批部门准予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5、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单位出具的消防安全技术文件,未经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名或者加盖执业印章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6、注册消防工程师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执业活动,减少执业活动项目内容、数量,或者执业活动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7、注册消防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1)以个人名义承接执业业务、开展执业活动的。
2)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执业印章的。
3)超出本人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
8、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业的,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9、注册消防工程师在聘用单位出具的虚假、失实消防安全技术文件上签名或者加盖执业印章的,依据《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以上罚则看似可怕,实际上就像我们平时在路上开车一样,遵守交通规则就很难会遇到扣分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