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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海拍卖已发公告项目摘要

区域:
昌吉 > 呼图壁
来源:
中介
供求:
出售
面积:
48000 平米
价格:
45
单位:
万元
类型:
土地
具体位置:
本项目位于汽车站和规划花园路延伸段
一、新疆阿勒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1月26日)
【城市概况】阿勒泰市是阿勒泰地委、行署所在地,是阿勒泰地区政治、文化中心、旅游集散地。全市总人口19.66万人,由汉族、哈萨克族等26个民族组成,其中汉族10.33万人,城区常驻人口8万人(阿勒泰地区主要以汉族和哈萨克族为主,维吾尔族人较少)。
【拍卖标的】地块位于东临规划建设用地,南临规划绿地,北临规划加气站,西临规划花园路延伸段,土地面积4201平方米(6.3亩); 土地用途: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建筑限高≤24米,起拍价180万元(单价28.5万/亩),竞买保证金100万;
(建筑设计要求:应按国家《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规范》及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总平面规划方案设计,平面布局应合理,功能分区明确;)
【地块优势】1、地块为目前南区出让的加油站用地,地块规整,总面积为4201㎡(60m×70m),已达到“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投资小,收益高;
2、地块处于南区核心地带,靠近主干道团结路及迎宾路,是通往奎阿高速公路、火车站的必经道路,待南区全面建设完成后,周边车流量将会非常大,而且地块周边有大量的集资建房(已建成并交付使用)、政府行政单位及公交枢纽总站,该加油站未来发挥的作用及商业价值潜力将非常大。
3.该地块紧邻广汇能源加气站,该加气站地块出让时间为2013年12月,面积6.3亩,成交价34万元/亩。本次出让地块作为南区目前的加油站出让用地,价格优势明显,现在是投资的佳时机。
4.阿勒泰南部片区规划面积7平方千米,南区规划总人口6.7万人(5年规划),是未来阿勒泰城市发展的重心,更是未来人口聚集地。

二、湖北武穴市泉塘村投资权(拍卖时间:1月28日)
【城市概况】武穴市位于长江中游北岸,大别山南麓,鄂东边缘,四周与蕲春、黄梅、阳新、九江、瑞昌等地为邻。素有“三省七县通衢”、“鄂东门户”和“入楚港”之称,是武汉1+8城市圈组成城市,距武汉约170公里,驱车2小时可抵达。医药化工业、新型建材业、机械加工业、船舶修造业,是武穴产业高地上的四大方阵。武穴港是长江深水良港之一,在长江北岸武汉至安庆433公里的区间内,唯有武穴港可停靠5000吨以上的客货轮船,客流量在湖北仅次于武汉港。土地面积124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4733万公顷,2013年人口为80.77万人,县城城区常住人口26.8万人。
【土地市场】武穴市自2012年以来近3年内住宅市场共成交了30块地块,建筑面积以大体量计算共计245万㎡。土地成交均价在132万元/亩。但武穴市城区土地价值明显高于乡镇土地,城市主干道刊江大道沿线土地价格在200万/亩-300万/亩之间,楼面地价在700-1000元/㎡之间。
【拍卖标的】武穴市泉塘村投资权,主要包含:仙姑山旅游路东侧,山下垸南侧,大石头林北侧,魏泉路西侧,面积约102亩土地的储备。概算5000万,竞买保证金1000万。
依照前期测算确定泉塘村项目土地收储所需低资金数额约为5000万,通过公开拍卖方式选定泉塘村投资权项目投资人,由政府授权的项武穴市刊江村镇投资公司与投资人签订《土地收储投资合同》,投资人负责出资协助政府依法完成泉塘村项目的土地收储,政府将符合出让条件的土地依法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投资人必须承诺以投资权成交价参与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如果投资人未竞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与投资权成交价之间的差额为溢价,由政府按约定比例向投资人支付投资收益。
(一)拟收储土地基本情况:
1.拟收储土地面积约102亩,投资概算约5000万元,折合土地单价为49万/亩。其中,后期拟出让面积约102亩,容积率2.0,具体规划指标以以武穴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2.拟收储102亩土地由投资人出资,武穴市人民政府授权武穴市刊江村镇投资公司具体协调、组织完成土地的收储整理工作。
(二)投资权付款期限:
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转为首期合同价款,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至成交价款的40%,余款在2015年3月31日前付清;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在投资人依照《土地收储投资合同》中约定的期限支付完成全部投资价款后,武穴市刊江村镇投资公司依照合同约定依法协调武穴市国土资源局组织102亩土地的出让活动。
(四)投资收益:
投资人在按期支付的投资权价款的前提下,武穴市刊江村镇投资公司依照合同约定依法协调武穴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9月1日前完成土地出让。
投资权成交价作为项目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起始价。溢价部分(即出让地块成交价超出投资权成交价的部分)的60%由甲方作为投资收益支付给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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