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律师免费咨询服务 职务犯罪
智豪团队是重庆专做(只做)刑事辩护的刑事律师所,团队旗下汇聚了一大批经验丰富的刑辩律师、科研学者。为确保办案质量,智豪团队对案件全部进行流程化管理,通过“集体讨论制度”等四大创新制度,整合了智豪团队整体精英智慧,为当事人制定出较佳的辩护代理方案,首席律师张智勇主任结合刑事领域积累的广泛深厚的社会关系资源及刑事辩护的实战经验,较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一、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释义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责任形式是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到执行判决、裁定失职行为可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行为是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结果是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这里的当事人,是指民事执行案件、经济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其他人,是指与民事执行案件、经济执行案件存在利益关联性的人员。
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修正案(四)第8条的规定,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认定此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判决、裁定失职又收受贿赂,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受贿罪的,属于牵连犯的行为,按照其中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智豪团队办理的各类犯罪经典案例
1、智豪律师成功代理赵红霞不雅视频案
2、智豪成功代理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案
3、智豪团队代理刘汉、刘维全国特大涉黑上诉系列案一主犯二审辩护
4、智豪团队代理厦门大学教授艳照门案
5、智豪成功代理四川送“不作为”锦旗被刑拘案,无罪释放
……
智豪团队承办了大量的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等案件,取保候审、缓刑成功率较高。
更多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相关罪名及知识,请浏览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
http://www.cqzhih***/
一、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释义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责任形式是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到执行判决、裁定失职行为可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行为是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结果是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这里的当事人,是指民事执行案件、经济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其他人,是指与民事执行案件、经济执行案件存在利益关联性的人员。
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修正案(四)第8条的规定,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认定此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判决、裁定失职又收受贿赂,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受贿罪的,属于牵连犯的行为,按照其中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智豪团队办理的各类犯罪经典案例
1、智豪律师成功代理赵红霞不雅视频案
2、智豪成功代理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案
3、智豪团队代理刘汉、刘维全国特大涉黑上诉系列案一主犯二审辩护
4、智豪团队代理厦门大学教授艳照门案
5、智豪成功代理四川送“不作为”锦旗被刑拘案,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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