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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产纠纷律师 如何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区域:
重庆 > 南岸 > 南岸周边
类别:
房地产纠纷咨询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嘉州协信中心A座
  农村房屋的买卖与城市房屋买卖有所不同,主要是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因此就很容易发生农村房屋买卖纠纷。那作为购房者,遇到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咋处理呢,这也就是说,应如何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呢?那么,接下来就跟随重庆房产纠纷律师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一)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常见途径

  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申请调解处理

  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延期交付、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通过法院司法途径

  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小贴士:购房者在选择解决房地产争议的途径时,应立足于解决问题,分清不同的法律、利害关系,而不要引起讼争。

  二、应如何处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一)卖方起诉的纠纷

  卖方起诉的纠纷多表现为:卖方没有房屋权属证明,以较低的价格将其农房出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城镇居民,但随着房价的飞速上涨,利益的驱动使卖方不甘于当时的价格而试图收回房屋再次获利。因此,卖方常以买卖合同违反《合同法》第52条之规定为由,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买方起诉的纠纷

  买方起诉的纠纷具体来说为:由于农村房屋不具有产权证,或仅有乡镇产权,因此,在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是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或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屋产权的。加之,目前一些政策性文件禁止向城镇居民出售农村房屋,于是买方便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由卖方返还购房款,或请求卖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等。

  (三)其他与农房买卖有关的纠纷

  此类纠纷并不直接表现为买卖合同纠纷。例如,农房联建一般是农民出地,他人出资来共同修建房屋,修好的房屋由双方协商进行适当分配。

  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国法律、政策对农村房屋的买卖规定的比较多、比较杂,而大多数人对这些法律、政策的适用都不是很清楚,所以遇到该类纠纷时都会觉得很棘手。

  而是在现实中遇到了农村房屋买卖纠纷而不清楚具体该如何处理的,不妨咨询一下我们重庆房产纠纷律师。同时要是大家在这方面还存在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重庆盈兴律师事务所的在线律师,我们会尽快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当然法律咨询可致电盈兴律师:173-1841-O283 或者 O23-868276O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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