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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女企业家18年艰辛维权路 路在何方

区域:
重庆 > 南岸 > 南坪
类别:
法律援助
地址:
全国女企业家18年艰辛维权路,路在何方?
  全国女企业家18年艰辛维权路,路在何方?

  这是一宗关系到某民营企业家身家性命的冤假错案,这是一次某些腐败基层官丨员罔顾法纪滥用职权,强行干预司法、背离真相的幕后操控,这不是一份哗众取宠,这只是一名奉公守法的老百姓因遭受某些腐败官丨员和执法人员迫害,四处维权无门后的绝望哭泣和泣血心声。

  一、白手起家辛苦创业,几经周折终见彩虹

  该起冤案的主人公,叫周良瑛,女性,出生于1958年,系原嘉丽集团董事长。1981年,年仅23岁的周良瑛申领了服装加工生产执照。这个心灵手巧又颇具商业头脑的新时代女性,凭借着自己借来的50元钱,一个人白手起家,靠着自己的一双巧手和活络的生意理念,一步步将自己服装经营做大做强,让嘉丽品牌的服装走进了“重百、新世纪、王府井”等全国各大城市的百货公司销售。慢慢地,嘉丽牌服装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青睐,嘉丽牌的商标称号,也赢得了当地政府及社会各界的认可。为拓宽业务,1992年,嘉丽集团开始进军房地产行业。在1995年至1998年间,嘉丽集团就被斩获“全国私营企业500强、全国服装100强、重庆市民营企业3强、南岸区民营1强企业”等荣誉称号,一时间声名鹊起,好不风光!

  二、南岸区某些腐败官丨员自私贪婪,见钱眼开滥用职权坑百姓

  自打进军房地产行业之后,周良瑛一鼓作气,在两三年间就投资开发了三十余万㎡的南坪商圈,还取得了1,320亩地的嘉丽花园开发项目。在1999年2月,经重庆市地价评估事务所计实评估,周良瑛名下的土丨地房屋资产保守估计价值7.15亿元。然而,就在嘉丽集团蒸蒸日上的时候,恶魔的爪牙也在暗中悄然挥舞。南岸区新上任的区长谭栖伟看到周良瑛的产业做得如此红火,便暗生贪念,想方设法地想要将周的资产据为己有。为此,他煞费苦心利用一切行政权利,陷害周良瑛。

  为了了解案件详情,我们专门对受害者周良瑛女士进行了采访,对着镜头,她慢慢放下了戒备,向我们缓缓道出了自己这十多年来的委屈和辛酸。

  下面是经我们整理的周良瑛在采访中的自述:

  ——谭栖伟人面兽心,自私贪婪,图谋不轨欲霸丨占公司

  1997年,谭栖伟从重庆市远郊黔江区调到南岸区当区长。刚开始的时候,他对我非常热情,不仅经常来我公司视察,还多次让我去他办公室谈话,十分关心我们嘉丽集团的发展。对于领丨导如此殷切的关怀,我十分感动,心想着,这么多年,我总算遇上了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的好领丨导。

  可万万没想到,“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渐渐地,谭栖伟就露出了他的狐狸尾巴。有一次,他又让我去他办公室找他,一脸狡黠地笑着对我说:“周良瑛你的资产实在是太多了,你占了这么多南岸区商圈的黄金地盘,还拥有1320亩嘉丽花园项目。要不你把嘉丽花园项目让出来,我在黔江给你找2万亩土丨地不要钱。”我听完一愣,但随即笑着婉言谢绝了。我本以为这件事也就这样过去了,可是后来,谭栖伟却又找我说希望我把一个9万方的高科技粮油市场项目转让给他介绍来的朋友,再给我私人500万回扣。这一提议也被我拒绝了。

  ——谭栖伟道德败坏,只手遮天,为金钱不择手段坑百姓

  自此之后,他便一直对我怀恨在心。在1998年6月,国务|院出台247号令,整顿非金融机构,政策规定属地原则,要清理整顿城市基金会投资公司及农村合作社。于是,诡计多端的谭栖伟就借着这个属地原则的政策,对我百般刁难,先是说政府给我1000万(壹仟万元整),让我将公司所有资产交给他。我当场拒绝说:“市政府的清理整顿政策还未出台,我7个多亿的资产现在你给我1000万我就没有资产了,但基金会储户的资金是2个多亿,到时我没有资产兑付储户,那不是罪大恶极,我不是应该把牢底坐穿呀!”

  许是我的拒绝,加速了谭栖伟的恼羞成怒。1999年3月17日,重庆市委清理整顿办法出台,规定要依法清理整顿并分三种类型处理:1.类,资产情况好、金额不大有现金兑付的由机构一次性全额兑付群众;2.第二类,资产情况好但不能在短期内变现的由机构分五年兑付完群众;3.第三类,严重亏损、且没有资产的机构由地方政府接管分五年兑付群众。在落实这一清理政策的时候,谭栖伟明显就是处心积虑地想要整我——明明我们机构(金鑫合作基金会)查账显示是盈利的(有查账记录为证),可南岸区向市政府清理整顿办领丨导却报告我们为亏损1.6亿,明摆着就是想把我们机构定为由政府接管的第三类。

  幸运的是,市清整办领丨导派了专案组介入调,查,认定我们基金会资产质量良好,把我们机构定为了第二类,由机构自己分5年兑付储户。谭栖伟的阴谋再次落了空。然而,不达目的,他誓不罢休,他后来又向市清整办领丨导信口雌黄地报告说我拒不筹集资金兑付储户存款。但事实却是,我们找了多起项目合作及转让土丨地的买家,后都被政府拒绝办土丨地房屋过户手续。(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凡涉及有基金会机构的企业的所有资产都被冻结,如需买卖,必须要区清整领丨导小组盖章才能办,理手续,而谭栖伟就是领丨导小组的组长)。就这样,在谭栖伟的操控下,市清整办终同意了南岸区金鑫合作基金会以“拒不变现资产兑付群众将造成社会不稳定的恶劣行为”将原定的二类机构硬生生改为了三类。

  ——谭栖伟滥用职权,胡作非为,公然越权判我刑

  自从谭栖伟的个阴谋得逞之后,他就开始更加肆无忌惮,仗着自己手握公权力,就接二连三地开始对我实施打击。2001年7月19日南岸区政府命南岸区公安局,强行入驻我公司,扣押了公司的所有财务凭证及档案,强行占领了公司的全部资产并赶走所有员工,从此我的公司被迫终止经营。南岸区公安局扣押所有财务凭证、档案和公司资产后,直接转交给了南岸区政府。

  2001年8月23日,南岸区经侦队把我抓进公安局,里面人凶神恶煞地对我说“乖乖交出你公司的公章、法人印鉴章、房管证、土丨地证,你就可以平安回家,否则我们就送你进看守所了。”我断然拒绝,两天后,他们把我送进了看守所。我被这帮恶棍关在看守所两年多,谭栖伟多次让看守所管理人员传话问我“想通没有”,我都置之不理。

  这个案子被南岸区法院受理,但是开庭后过了很久也没出判决结果。后来有一天,看守所管理人员又找我谈话,问我想通没,还说“你现在想通了,都还来得及”(其隐含意思就是只要我肯交出公章、法人章和相关证件,法院就不下判决书)。谭栖伟甚至还通过我的律师传话给我说:“你去问周良瑛,她究竟是要资产还是要自由,要自由就交出资产,要资产就没得自由。”我叫律师给他的回话“我输脑壳不输道理”,后来律师又来传话说“政府说‘周良瑛这么犟就要判20年’”那时法院连庭都没开,就已经定了20年了,简直是可笑!

  后面法院以基金会亏损严重为由,将我判刑20年,但根本没有原始凭证佐证,其所作出的判决全凭政府自制的书面报告和报表。一直到现在,我公司当年所有的财务凭证及档案都还被南岸区政府扣押着,我在2005年出狱后多次向南岸区和重庆市领丨导要求归还财务凭证及档案,但至今南岸区也没交出。

  我的这个案子都结案快20年了,按法律规定,结案后法院没有封存的证据凭证应该退回当事人,可南岸区至今都不予以归还。这其中有何种猫腻,我只是一介平民,无权无势,自然是无从得知。然而作为该案大的受害者,我亦不得不提出质疑——当年谭栖伟如何觊觎我的公司和资产,在成功夺走之后,我的公司都是如何被处置的?我的公司市值7.15亿的资产,后却以1.1亿的价格贱卖,据我所了解,只有那些跟某些腐败官丨员关系甚好,甚至暗中勾结好的人,才有资格购买到。那么在资产处理过程中,是否存有上下级相关人员环环之恶劣情形?我想其中答案,早已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说到这里,周良瑛已是泪流满面。小编觉得,没有经历过这般苦楚的人,大概永远也无法知晓这般委屈和疼痛。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为了达到一己私利,冠冕堂皇的南岸区一把手谭栖伟先是以“清理整顿基金会”为名,没收了周良瑛全部的资产,随后还强行编造了三千多万元的亏损,并以亏损严重造成重大后果为由,操控法院给周判刑20年!要不是看到了周良瑛所提供的凿凿证据,任凭谁也无法想象这竟然是一个区政府区长之所为。

  后来,周良瑛还告诉我们,她不服南岸区法院的判决,一直坚持上诉,二审改判为五年半,执行了五年。她还是不服,一直申诉到了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20日作出(2012)刑监字第232号再审决定书,指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本以为是苍天有眼,冤案终于得以昭雪。可谁知,这微弱的希望也只是昙花一现,在第二次上审委会推翻了次审委会改判的决定,终维持了原判。(有判决书为证)

  四、不服判决,向重庆市高检提起抗诉

  据周良瑛讲述,她再次不服判决,向重庆市高检提起抗诉,重庆市高检受理后,十分认真负责地审核了材料。为了搞清案件事实,市高检承办人和鉴定中心人员两次到南岸区政府找账本管理部门调原始凭证,还联系了区政法委。但是南岸区政府却一直没提供证据材料。

  近日,也就是2019年11月8日,南岸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再次通知周良瑛到法院谈话,并且到那之后他们二话不说,甩给她两把钥匙告知周是南岸区政府资产管理部门给其安排的临时房屋居住钥匙,并命令她在2019年11月15日内搬离住所(一个她住了25年的家),声称“如果不尽快搬出去,就要采取强制措施。”

  而根据周良瑛说,她当初买这个别墅时是全款付清的,当时并没有成立基金会,这套房子跟她之前所被诬陷的案件毫无任何瓜葛。她本人多次向南岸区法院执行局提出执行异议,并依法提供了房屋买卖合同和全款付清凭证,但法院却始终置之不理,始终坚持要硬性执行。作为工作者,在震惊之余,我亦不禁好奇,凭什么法院的执行案件却需要区政府来安排临时居住房?这到底是法院执行还是政府执行?拿着一套136平米的无产权临时住房,就想换取人家周良瑛860平米、含花园占地1030平米的独栋别墅,这到底是痴心妄想还是天方夜谭?我们着实无法想象,在我们当下这个法治社会里,居然还有这种事情!这个社会当真还有公正和法治可言吗?

  18年的漫漫维权路,光是想想就让人筋疲力尽。在非法拍卖了周良瑛公司七个多亿的全部资产之后,居然还要赶尽杀绝,连她那个住了几十年,与案件毫无瓜葛的家也不放过,!试问在当下这个法治社会里,某些腐败官丨员凭何可以如此恣意妄为?

  众所周知,司法独立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过往那些血和泪的教训无时无刻不在告诫我们,“行政权力对司法公正所造成的危害是有目共睹的,因此,务必要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斩断行政干预司法的黑手。”我国百三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与此同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条亦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全会报告提出建立领丨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追责制度。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介绍保障司法公正的部署时,首先提到的,就是建立领丨导干部干预司法记录、通报和追责制度。由此可见,司法独立,势在必行!

  而在周良瑛的这一案件中,可以清楚看到,南岸区的谭栖伟区长、等人知法犯法,以权压法,从一审、二审到高院发回重审之后的判决,只因受害人周良瑛无权无势,只得屡屡败诉,惨遭陷害锒铛入狱,受尽冤屈。究其本质,很有可能是因为!其背后是南岸区某些腐败官丨员在暗中操控,“借刀杀人”,如此滥用行政职权,干预司法独立之恶行,显然违背了公平正义!以强权谋求私利,用阴谋来欺压百姓,俨然与我们法治社会背道而驰!他们破坏了国家法治秩序,损害了行政执法机关的形象,牺牲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这是我们国家的法治之殇!

  然而,“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致江海。”尽管如此,我们依然坚信,法治,是一种清明,一种平等,更是一种希望。虽然我们国家的司法体制尚待进一步完善,但对于像谭栖伟等公职人员如此肆意妄为之劣行,相信我们的重拳反腐行动已经明确表态——必追其责、罢其官,将权力关进笼子,将公平正义真正还给民众!

  未来我们还将继续追踪周良瑛维权案的进展,我们真诚地希望,此番可以为周良瑛维权之行贡献绵薄之力。我们永远相信——正义可能会迟到,但它永远不会缺席。

  关注、转发传递正能量,也请广大网友们未来继续关注我们的,让我们一起为周良瑛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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