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水下安装作业 物品打捞联系方式
水下打捞作业的安全操作
1、工程潜水作业前潜水员应掌握下潜任务、下潜环境、工作部位、水深、流速、流向等,对潜水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执行有关的安全操作规定。
2、工程潜水及加压前应对潜水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进行作业。
3、供给潜水员呼吸用的气源纯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潜水作业点的水面上不得进行起吊作业或有船只通过;在2000m半径内不得进行作业,在200m半径内不得有抛锚、振动打桩、锤击打桩、空气幕沉井下沉、电ji鱼类等作业,在2000m半径内不得进行作业。
5、夜间潜水作业时,除潜水工作船、潜水平台应有照明外,还应安装照明度较大的灯具,照在潜水点的水面上。
1、工程潜水作业前潜水员应掌握下潜任务、下潜环境、工作部位、水深、流速、流向等,对潜水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执行有关的安全操作规定。
2、工程潜水及加压前应对潜水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进行作业。
3、供给潜水员呼吸用的气源纯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潜水作业点的水面上不得进行起吊作业或有船只通过;在2000m半径内不得进行作业,在200m半径内不得有抛锚、振动打桩、锤击打桩、空气幕沉井下沉、电ji鱼类等作业,在2000m半径内不得进行作业。
5、夜间潜水作业时,除潜水工作船、潜水平台应有照明外,还应安装照明度较大的灯具,照在潜水点的水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