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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企业解决缺少进项问题可了解税收优惠政策

区域:
重庆 > 江北 > 华新
类别:
税务顾问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
再生资源企业解决缺少进项问题,可了解税收优惠政策
,再生资源企业缺少进项,税负高,四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原料来源,一是从众多的消费者、流动商贩、个体户手中购买再生资源,这种回收方式约占国内回收的85%,这些回收者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回收企业无法抵扣进项税。二是从产废企业购买再生资源,但产废企业销售再生资源时往往不按规定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回收企业无法抵扣进项税。
第二,再生资源行业的增值税税率是13%,加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抵扣,需承担高达15%乃至更高的税负(除增值税以外,还包括一些地方附加税)。因此,再生资源行业急需要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减少税收压力。
第三,目前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做大地方财政。对再生资源行业有核定优惠政策。如有些开发区规定区内再生资源类注册公司,将企业销售结算业务放在新公司,新公司缴纳的每一笔税金增值税税金均可享受高达90%的税收返还政策,企业所得税也享受80%的税收奖励。
后,提醒再生资源企业,地方给了优惠政策,也一定要遵守税法、不违反税法,企业依法依规纳税,合法享受政策。千万不要走虚开这条路。千万不要,否则。近国内出了不少这方面问题。企业税收筹划详情关注:不负青春不负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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