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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股东分红税务筹划个人独资企业助力企业减税降费


近小编接到关于如何做好股东分红税务筹划的咨询,其实这一板块的税务筹划在小编之前的文章里也有简单的提到过,今天小编再详细的介绍一下针对股东分红的具体税务筹划方案!
入驻税收洼地园区,享受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助力企业减税降费!
一般来说,企业实现年度利润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税后利润按规定分配给股东。当自然人股东收到企业分配的股息和分红时,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运用不同公司组织形式所需缴纳的税种,税率不同,再加上合理改变公司业务模式的方法,进行税务筹划!股东分红的税务筹划利用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节税效果如下:
首先个人独资企业的税种跟税率如下:增值税1%/3%;附加税0.06%/0.18%;企业所得税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核定行业利润率10%再按五级累进制,税率为0.5%-2.1%。综合税率3%或者5%左右。
具体案例如下:某公司的高管,获得了200万的股东分红,通常情况下按照20%的纳税税率,应纳税款=200万×20%=40万;
如果高管在小编所在的税收洼地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采用业务嫁接的形式,合理将高管的分红转移给园区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纳税情况如下:
增值税:200/1.03*0.03=5.82万
附加税:5.82*0.12=0.69万
个税:200/1.03*0.1*0.2-1.05=2.83万
如有(177)需要(6482)请联系(9304)
5.82+0.69+2.83=9.34万。这个节税效果相信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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