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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月入百万个人所得税从百分之45降到百分之2是怎么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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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日常娱乐也从报纸,电视变成手机和电脑,导致现在的自媒体行业也相继发达起来,而且由于这个行业的成本较低,差有一个手机和耳机都可以,所以大家也前仆后继的学习如何运营自媒体,但是几乎所有人都只考虑了如何让自己火起来,却没有考虑如果我过火起来之后,应该要缴纳多少的税收?
现在就以主播为例,现在主播和平台合作主要为三种合作方式:1.主播为导量的情况,平台为了稳固主播进行签约2.该直播平台与艺人的公司进行协谈,由艺人公司来接洽主播来进行开展直播间3.一般群众应用手机软件进行直播。今天主要来讲解种类型的主播,相当于就是网红类,这类型主播由于和平台有进行签约,所以得到的收益则为劳务报酬所得,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的3%到45%的征收率来交税,由合作平台代收,例如A网红本月收益100万,服务平台依照个人所得税征缴征收率来派发,该网红应当要扣出45%,亦是要扣除45万,终网红拿到的钱只有55万。该网红相当于要缴纳一半左右的税收,那像这类客户该如何来进行合理合法税收筹划呢?
可以把A网红和平台的合作方案变更为非雇佣关系,给A公司开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以企业的委托人和原来的平台来开展业务,签署相关的合同书,个税核定金额为0.6%,总税为1.66%,那现在A网红赚的100万还需缴纳的税收为:100万*1.66%=1.66万,相较于之前需缴纳的45万,节省了96%的税收。
此项税收筹划方案适合于大多数高收入人群,例如公司高管,股东,室内设计师,网红等净利润较高的工作或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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