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点击搜索

发布

高额居间费税负问题 就选择合适的自然人代开方式解决

区域:
重庆 > 渝北 > 两路
在日常生活中,通常有这样一些人凭借着自身的专业性知识或者手中掌握的资源;在某项活动中,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或充当订约媒介;
或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他们被称为“”,也叫“经纪人”。
那么居间费是指: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合理向委托人收取的报酬被称为“居间费”,与佣金、中介费的性质是一样的。

在实际生活中的,作为人与人之间、人与企业之间的重要桥梁,平时付出了不少时间与精力;但跳单现象却是屡见不鲜,又不能够完全杜绝,该如何做好有效的防范,减少损失呢?
以下两点注意事项,可参考:
1、从源头保护好手里的客户信息资源;不要随意泄露企业客户的资料,尽可能不让双方直接接触,有什么需要交流、事项汇报,都通过居中人来完成。
2、提前签订好居间合同;一是为了证明有实际促使买卖双方达成一致的居间行为,二是保证双方未经同意下,即使是在达成业务合作,也视为由于的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

同时,促成合同成立,拿到委托人支付的报酬后,又会面临着另一个问题,就是缴税,选择哪种方式好呢?
一是本人到当地税局大厅,选择自然人代开的方式。按照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20%-40%)缴纳税费,当一次居间费不足4000元,需要缴纳800元的税费;但是超过4000元,尤其是高额的居间费,按照20%-40%缴纳,那么税负压力是相当大的。
如100万居间费,需要缴纳100*(1-20%)*40%-0.7=31.3万的税费。
二是选择税收优惠园区,税局自然人代开的方式。可以享受核定征收的优惠政策,税率仅0.7%,综合税率1.7%(2021.12.31前,增值税1%);100万的居间费,只需要1.7万,合理合规降低税负压力。(自然人无需本人到场,1-3个工作日,全国邮寄支付完成,每人每年额度高2000万,一票一完税,年底不会再汇算清缴)。
注意,这两种方式都是根据相关规定,由税局直接对未办理税务登记、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纳税人开具发票,真实性毋庸置疑;除特殊行业外,各类别的品目发票都可以开具。

版权声明:本文章转至《节税宝典》公众号,想要了解税收优惠园区政策详情,请移步《节税宝典》。
综上,当遇到跳单、高额居间费税负问题,不要慌!欢迎--与笔者交流,了解更多干货内容,合理合规解决税务负担。
查看更多重庆其他商务服务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730652)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