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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施工费缺乏成本票   看有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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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会产生各种类型的施工费用,比如人工开支的各项费用;施工过程中的耗材,比如原材料、辅助材料、配件、零件等采购的开支费用。这些都支出都可以说是施工费,但很多支出的费用,没有拿到成本发票,从而造成了建筑公司企业所得税税负压力重,那么有什么方案可以有效解决这一税负难题呢?

解决方案一:注册个体户享受核定

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其成本是大头,特别是在选择价格低的供应商是他们是不提供发票的,所以需要合理获取成本发票入账。这时可以在主体公司和供应商之间,成立一个个体户来解决企业无票支出的情况,将税负压力转移到新办企业上,而注册个体户还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政策。

比如某建筑公司需要300万的施工费入账,那么就入驻园区注册某材料经营部,然后开票300万施工费综合税率2.7%,仅需要交税:300万*2.7%=8.1万即可,此方案非常适合解决企业缺成本发票带来的税负难题。

解决方案二:自然人委托代开

有的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其商品可能是在一些自然人手里采购的,个人由于无法提供发票,就只好自行去当地税务局,但需要缴纳20-40%的劳务所得个税,这样操作个人税负压力很大。但是个人如果在我们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内,属于临时税务登记,是将个人看作个体户进行核定的,综合税负率在2.8%,如果开300万施工费,则只需要缴税:300万*2.8%=8.4万即可。

那么建筑公司也可以通过自然人代开这种方式,收到合规的发票给到公司去抵扣成本。虽说这种方式是通过核定的方式出票,但还是由个人开出的票,是不需要成立企业的,凭借自然人的身份信息、合同、配合地方产业园区提供相关资料进行代开。

不论是个体核定还是自然人代开都可以合理合规解决个人或者企业缺成本票的问题,只是需要依据业务情况合理进行税务筹划,更多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园区、税筹方案、关注公Z#智税百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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