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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亲,亲子鉴定真不亲,广西省河池市凤的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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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和妻子婚后两年有了儿子,孩子5岁的时候,两个人因为生活琐事起诉离婚。

对离婚,两个人都没异议,只在抚养费上争执不下。

经过法院调解,孩子跟着母亲生活,李某每个月承担800元生活费。

打官司的时候,妻子要李某每个月拿出1200元来,李某嫌多,随口说出这些年心里的疑问。

孩子从小到大,朋友们都说他和李某长得不像,有人还拿这件事来嘲笑李某。

直到离婚的时候,李某才把这事当做少拿抚养费的借口提出来,结果被妻子一句话给顶了回去。在法院调解下,抚养费定在了每个月800元。

离婚后,李某每周有一天时间和儿子相处。

在一次探视时,李某借口体检,从孩子口腔里弄到了用于DNA鉴定(咨询电话:023-62220777)的粘膜来到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15023111111),结果证实了李某的猜疑,孩子确实不是他的。

拿着鉴定,李某到法院起诉,他说不打算再付孩子的抚养费,还要妻子返还这些年来他在孩子身上付出的钱,李某提出一共要10万元。

“我们通知女方之后,她没有露面,也没说明对鉴定结果是否认可,后来,男方又撤诉了。 ”法官说,李某和妻子的协议法院并不知晓,可能在后续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方面达成了一致所以撤诉。

但如果法院判决,会按照新婚姻法解释三来裁定,在证实鉴定结果真实的情况下,法院会按照公平原则,支持李某退还部分抚养费的要求,至于退还的数目,肯定不会像李某说的有10万元那么多,一般会比照社会平均抚养费标准。

  法官表示,新婚姻法解释三出台之后,去做的亲子鉴定(网络咨询Q Q:1255222999   18243437111)被法院认可,“如果在婚姻法解释三出台之前,李某拿着去做的亲子鉴定(网站:www.***   www.***)告前妻,法院会不认可证据,因为亲子鉴定没有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但现在,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孩子可能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另一方有配合亲子鉴定的义务。

另一方如果没有相应的证据又拒绝配合做亲子鉴定(DNA亲子鉴定总部地址:重庆市沙坪坝西南政法大学办公楼主楼南一楼
  DNA亲子鉴定分部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62号长乐楼八楼),就可以推定为承认了对方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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