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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药新注册分类受理情况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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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3月4日国家食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总局关于发布化学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化药注册分类由原有的6大类改为现在的5大类,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方案发布实施前已受理的化学注册申请,可以继续按照原规定进行审评审批,也可以申请按照新注册分类进行审评审批。如申请按照新注册分类进行审评审批,补交相关费用后,不再补交技术资料,国家食品监督管理总局审评中心要设立绿色通道,加快审评审批。符合要求的,批准上市;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要求补充资料,直接不予批准。
  
  截至目前,CDE受理按新政申报的化药1类共201个,占新注册分类的47%,比重大;化药2类37个,占9%;化药3类共41个,占比10%;化药4类60个,占比14%;化药5类86个,占比20%。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到,1类新药比重大,申报量远超其他类型的申报。在国家大力鼓励创新的当下,国内制药药企逐步向新药领域进行倾斜。
  
  2016年3月,新注册分类政策落地后,各药企均进入了适应休整阶段,因此在该年度的3月、4月、5月、6月都无一企业按新政进行申报。7月开始,这一情况得到改观,出现了小幅度的申报,8月迎来全年申报的高峰值,达64个。总体来讲,2016年按新政申报的情况还是不太稳健,起伏较大。但经过近一年的调适期,药企们已然适应了新政,牟足了劲加快申报的步伐,直至12月起,整个形势向好。
  
CDE受理5.1类进口药,共65个注册申请,涉及43个品种,完成审评2个,为AstraZenecaAB申请的奥片,于2017年1月20已发批件;CDE受理5.2类进口药,共21个注册申请,涉及16个品种,完成审评1个,为苏州大冢制药有限公司申请的注射用唑林钠/氯化钠注射液,已于2017年2月底完成审评。

文章来源:药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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