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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五家渠土地项目

区域:
长沙 > 岳麓 > 望月湖
来源:
中介
供求:
出售
面积:
999 平米
价格:
6670
单位:
万元
类型:
土地
具体位置:
杏四路
二、收储整理后可出让土地及规划设计条件
1. 拟出让土地面积约66667平方米(约合100亩)。
2. 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3. 规划设计条件为:容积率≤3.5;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80m;绿地率不低于30%。
三、E1地块投资收益权拍卖注意事项
1. 拍卖时间:2014年6月16日12时整(北京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3日17时整(北京时间)。
2. 拍卖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146号昆仑宾馆(八楼)中楼中心。
3. 拍卖起始价为:6700万元。
4. 拍卖保证金为:1500万元。
5. 拍卖佣金为成交价款的5%,由竞得人向拍卖人支付。
四、关于E1地块投资收益权其他约定事项
1. 投资收益权成交价即为后期100亩国有建设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起始价。投资权竞得人必须参与并以不低于投资权成交价参与100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若投资权竞得人违约,政府将取消投资权竞得人的溢价收益权利,并按照不低于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的20%向五家渠市政府进行经济赔偿。
2. 投资收益权成交与100亩国有建设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价款之间的差价为溢价,投资权竞得人享有溢价50%的收益。
3. 五家渠市政府在2015年1月31日之前完成100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该地块出让后3个月内由政府与投资权竞得人兑现溢价收益。
4. 五家渠市棚户区改造E1地块投资收益权竞得人享有五家渠市政府投资概算约14000万元的还建房工程的优先中标权。还建房工程建设资金由五家渠市政府筹措。
5. 还建房工程建设的结算由五家渠市政府按照施工方月工程进度的70%向其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到95%,余下款项作为工程质保金1年内支付,不计息。工程决算以政府审计价为准,建设工期约18—24个月(具体工期以签订的工程投资合同为准),还建房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事宜按政府相关要求执行。
五、E1地块投资收益权价款支付
1. 投资权拍卖成交之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佣金后自动转为首期价款,2个月内支付至50%,4个月内付清全款。
2. 若投资收益权通过拍卖超出起拍价6700万元部分,竞得人以承建的还建房投资款抵扣,相当于竞得人以还建房实物支付。此部分款项在投资人承建的还建房工程月进度款内抵扣,即:甲方按照月工程进度的70%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当甲方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与投资收益权超出起拍价部分之和达到工程总投资的70%时,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月进度70%的工程进度款,直至达到竣工验收结算。
六、关于地块征拆时间和供地时间约定
1. 政府确保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E1片区征收拆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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