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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取他人汽车后撞伤人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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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的价值较大,一不小心可能会被他人盗取使用,并且小偷盗取他人汽车后撞伤人,经报案处理后又找到了原车主,如果小偷拿不出赔偿金或者弃车逃逸,那么受害人可能会转而找原车主赔偿。那么,这时候就要先确定真正的赔偿义务人。

  面对这种情况,我国法律已有规定:

  1、盗窃人的责任:盗窃人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驾驶盗取的车辆撞伤人,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其为主要责任的,其是直接的加害人,自然需要进行赔偿。

  因此,受害人可向盗窃人要求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如果造成伤残甚至死亡的,还可要求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

  2、车主的责任:由于其汽车是被盗窃的,并不是车主本人的意愿,所以应由盗窃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即使车主有过错,也不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受害人即使找不到实际的开车人,比如盗窃人撞伤人后逃逸,只找得到车主的情况下,受害人也不能找其要求赔偿。

  3、保险公司的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对于其他费用,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形有: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财产,或在被保险人机动车上的财产;

  5、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长沙交通事故律师:http://www.an***/news/1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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