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婚姻律师之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时间有限制吗
离婚协议书是关于子女抚养、财产等问题,就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签订后方可办理协议离婚,那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有多长时间?下面由武汉律所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一,离婚协议书的效力是什么?
离婚当事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需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手续时要归档保存,离婚协议书一般只要在民政局登记,即可长期使用。
领到离婚证后,如果双方没有再对协议进行修改,离婚协议书就一直有效。
根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夫妻必须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经过程序后确实是自愿离婚且就子女和财产问题都协商好了的,予以离婚。
如果婚姻登记机关确定双方确实是自愿并且子女和财产问题处理得当,则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可以持续多久。
该离婚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限。且有以下规定:
1.离婚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如果一方不遵守协议的内容,另一方可向法院提出履行诉讼。
2.在离婚协议签订后,该协议将长期有效,不设有效期。
3.仅签订离婚协议而未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无效。
三,签订离婚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双方的离婚协议都签了字,但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方反悔,提出新的要求;那一方有权要求必须执行协议的内容,还是向法院起诉,法院是要按照离婚协议来判决呢?
1.法院是不会按照协议来判决的。
离婚协议是集多方关系于一体的综合性书面协议。是否同意离婚,不能用书面合同来约束,也就是说,法律不会干涉双方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的反复变更,但是,一旦双方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那么,法律就会确认离婚事实。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以书面协议形式共同办理离婚手续,而一方反悔,则不能在法律上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的权利,也不能在法庭上给予其强制承认。
2.离婚协议中所涉及的财产、子女抚养的意见等,都与个人密切相关,既然离婚没有成功,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不能生效。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和特定的精神状态而作出的。尽管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离婚协议签订,协议的内容就成为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判决的重要依据。所以不能说离婚协议无效。
长沙婚姻律师:http://www.an***/news/1470.html
一,离婚协议书的效力是什么?
离婚当事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需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手续时要归档保存,离婚协议书一般只要在民政局登记,即可长期使用。
领到离婚证后,如果双方没有再对协议进行修改,离婚协议书就一直有效。
根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夫妻必须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经过程序后确实是自愿离婚且就子女和财产问题都协商好了的,予以离婚。
如果婚姻登记机关确定双方确实是自愿并且子女和财产问题处理得当,则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可以持续多久。
该离婚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限。且有以下规定:
1.离婚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如果一方不遵守协议的内容,另一方可向法院提出履行诉讼。
2.在离婚协议签订后,该协议将长期有效,不设有效期。
3.仅签订离婚协议而未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无效。
三,签订离婚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双方的离婚协议都签了字,但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方反悔,提出新的要求;那一方有权要求必须执行协议的内容,还是向法院起诉,法院是要按照离婚协议来判决呢?
1.法院是不会按照协议来判决的。
离婚协议是集多方关系于一体的综合性书面协议。是否同意离婚,不能用书面合同来约束,也就是说,法律不会干涉双方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的反复变更,但是,一旦双方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那么,法律就会确认离婚事实。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以书面协议形式共同办理离婚手续,而一方反悔,则不能在法律上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的权利,也不能在法庭上给予其强制承认。
2.离婚协议中所涉及的财产、子女抚养的意见等,都与个人密切相关,既然离婚没有成功,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不能生效。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和特定的精神状态而作出的。尽管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离婚协议签订,协议的内容就成为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判决的重要依据。所以不能说离婚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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