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特殊用途祛斑类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咨询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按照本程序的有关规定申请换发生产许可证。
复核申请材料包括: 1、生产企业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后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未受到当地食药局部门处罚的证明材料; 2、检验机构出具的化妆品生产车间环境检测报告; 3、化妆品生产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已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如需增加生产新类别的化妆品,应当向省食药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增加生产新类别化妆品的申请报告; 2、新增类别产品的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 3、产品生产工艺及流程图; 4、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5、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在正式受理后,省食药监局指定2名以上审核员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单位的现场卫生监督审核,经审核具备该类化妆品产品生产条件的,报省食药局审批同意后,予以增加生产类别,换发生产许可证,并使用原生产许可证的编号、延续原有效期不变。
生产企业更改企业名称或地址名称(仅限于生产地点、生产环境不变者),应报省食药局审批,并同时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1、化妆品生产企业更改企业名称和地址名称的申请报告; 2、更改企业名称和地址名称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3、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生产许可证原件。 经省食药局审查同意后,发给新证(原生产许可证号和有效期不变),同时收回原生产许可证。
长沙凯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倡导:以人为本、以沟通为手段、以规范为原则、以创新求发展,专业从事:
1、SC食品生产许可证;
2、食品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证;
3、化妆品 (妆字号)生产许可;
4、产品卫生许可;
5、涉水产品批件卫生许可;
6、食品企业标准制度制定等。
联系人:唐小姐 15367489969 Q Q: 2935282903 电话:0731-85837283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湖南财富中心财座1325室
复核申请材料包括: 1、生产企业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后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未受到当地食药局部门处罚的证明材料; 2、检验机构出具的化妆品生产车间环境检测报告; 3、化妆品生产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已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如需增加生产新类别的化妆品,应当向省食药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增加生产新类别化妆品的申请报告; 2、新增类别产品的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 3、产品生产工艺及流程图; 4、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5、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在正式受理后,省食药监局指定2名以上审核员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单位的现场卫生监督审核,经审核具备该类化妆品产品生产条件的,报省食药局审批同意后,予以增加生产类别,换发生产许可证,并使用原生产许可证的编号、延续原有效期不变。
生产企业更改企业名称或地址名称(仅限于生产地点、生产环境不变者),应报省食药局审批,并同时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1、化妆品生产企业更改企业名称和地址名称的申请报告; 2、更改企业名称和地址名称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3、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生产许可证原件。 经省食药局审查同意后,发给新证(原生产许可证号和有效期不变),同时收回原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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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C食品生产许可证;
2、食品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证;
3、化妆品 (妆字号)生产许可;
4、产品卫生许可;
5、涉水产品批件卫生许可;
6、食品企业标准制度制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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