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湖南政法干警招录
2014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试招录公告暂未公布,根据以往经验推算,湖南政法干警考试预计于2014年8月份启动,8月下旬报名,9月中旬笔试,考试职位表预计在8月份随考试公告一起发布,公告信息,考试复习资料可在此查看:http://hn.***/zt/zhengfa/
往年招录培养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培养对象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年龄2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9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到27周岁(1985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2、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4、公告发布之日,户籍在湖南省或职位规定的市州;
5、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公开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试用期内被取消(含本人放弃)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2年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笔试内容: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教育考试)。
公务员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考试科目:报考专科的考生为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为民法学;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为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公务员考试科目由省人事考试院命题。考试范围以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院负责。
往年招录培养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培养对象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年龄2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9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到27周岁(1985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2、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4、公告发布之日,户籍在湖南省或职位规定的市州;
5、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公开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试用期内被取消(含本人放弃)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2年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笔试内容: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教育考试)。
公务员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考试科目:报考专科的考生为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为民法学;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为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公务员考试科目由省人事考试院命题。考试范围以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