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生被患者袭击身亡善待医生也是挽救自己
10月22日,甘肃省人民医院一女医生遭到患者持刀袭击,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其同事称,受害医生是科室里的业务骨干,从基层医疗帮扶回来仅一周,平时脸上总是笑盈盈的。警方通报,嫌疑人已被控制,案件侦办中。
又是一起患者伤医的案件,这几年,频繁发生医生被患者伤害甚至死亡的事件,老实人无法不说点什么。
虽然我们暂时无法得知具体的原因和情形,但很可能又是与发生过无数次的医患纠纷一样。
有不少网友谴责杀人者的行为,不管怎样都太过偏激,也有部分网友们同情的患者,觉得已经身患绝症的人,法律会不会从轻处罚。
微正法育(www.***)在此告诉大家,法律绝不会为绝症患者开脱,不会因为其身患绝症,就对本应该判处的罪行有所改变。身患绝症不能成为杀人的理由,更不是逃脱法律制裁的借口。
不论医生是否有过错,患者持刀行凶杀人,既是律法上的“绝不能为之而为之”、又是道德上的泯灭人性。退一万步来讲,即使医生有不当之举,患者不诉诸合法途径而诉诸私刑,同样为律法所不容。而“有苦衷”不能成为一切越轨行为的遮羞布,更何况,他酿下的是一个家庭甚至可能是几个家庭的惨剧!
这位女医生已不在,行凶者肯定是致人死亡了,不能因为身患绝症或者有过不公正对待而影响定罪。目前在法律上无法确定的只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罪。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但是现在并没有给出确切答复,所以老实人希望大家也不要过分揣测真相,更不要造谣传谣,静待真相!
杀人者的刑事责任无需多言。只是医患关系紧张的话题,老实人不得不说几句。
医患关系其实早已是社会的热点了,而近几年发生的悲剧事件,也不在少数。
2018年10月,在兰州大学医院,因上午取药时间结束,传染科刘医生建议前来取药的患者去急诊科挂号。但患者不肯并堵住诊室,连续殴打刘医生左眼及头部十余次后逃离现场。
18年9月,北京大学医院,妇产科医生赫某某在向产妇家属解释病情时,遭到家属的殴打。
16年10月,山东莱钢医院,陈某的女儿在经医治无效死亡后,陈某在医院拿刀追砍儿科值班医生,终医生经抢救无效死亡。
18年9月,湖北襄州人民医院,一名老人因车祸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老人家属阻止医务人员将尸体推出手术室,殴打医生致其身体多处受伤。
今年3月,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一患者家属因医生没有亲自告知其出院注意事项,觉得受到冷落,家属抄起水果刀冲进医生办公室,用力扯住女医生的头发,并将刀架在了医生的脖子上,后被批捕。
曾经,武汉中南大学医学院的急诊室,成功抢救了一名肺栓塞的患者,这个病的死亡率高达90%。但这个患者和家属在事后对抢救医生说了一句话,不是“谢谢”,也不是“辛苦了”,而是“麻烦赔偿一下,刚才抢救时剪碎的衣物和口袋里的500块钱。”
微正法育(www.***)真真觉得无奈又可笑,以后医生抢救前,是不是都得问患者一句:现在情况紧急,你选择保命还是保衣服。
又或者是,这个患者穿的是阿玛尼,抢救时小心点,别弄脏了,咱赔不起。
医生遭遇患者的伤害甚至是杀害的事情,不只是其家属感到痛心,更是对所有从事类似行业的人的一种不幸。
每个生命都值得尊重,医生的天职是救死扶伤,但被自己患者袭击身亡,其生命又由谁保障?
没有患者的一念之善,就没有医者的奋不顾身。没有医者的一念之善,也就没有患者的劫后余生。强化安全措施,共同维护医院公共秩序,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安全,才是重中之重。
别再让天下医生寒了心,别再让医生成为高危职业,别再让守卫你我健康的他们人人自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