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童未成年人犯罪何时止
2019年10月20日,在大连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一10岁女童身中7刀被害身亡。杀人者居然是一个13岁的男孩。
而且施害男孩杀害女童的手段极为残忍,此前还曾骚扰多名成年女性。但因其未满14周岁,因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他不用承担刑责,目前被收容教养。
10岁的小女孩,本该是花一样的年纪,享受童年的乐趣,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却遭遇如此悲剧,微正法育(www.***)惋惜,更是心疼。
毫无疑问,这一案件再次引发网友对“是否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各抒己见。
确实,近几年的悲剧案件一次又一次出现,而每一次的发生,都要牵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话题。
18年12月,湖南沅江12岁男孩吴某因不满母亲教管严格,持刀将母亲杀害。因不满14岁,男孩被释放,其亲属表示想把他送回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却遭到了家长们的反对和担心。
18年12月,湖南衡南县一13岁男孩,因家庭纠纷锤杀自己父母后逃逸。
今年3月,13岁男孩因不服母亲管教,在双方发生激烈冲突后,致母亲死亡。
很多人觉得,《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犯罪而立的法律,对这样的重型罪案嫌疑人,不能不处理,不能放之任之,认为刑事责任年龄应该要降低。
甚至很多网友指责《未成年人保护法》忽略了受害者,现代孩子越来越“早熟”,心智早已比当初成熟得快,懂得多,早就该修改的法律,为什么现在还是没“动静”。
其实每每看到如此心疼的悲剧时,微正法育心里也会“咯噔”一下,为那些未成年的孩子惋惜痛心,也明白“《未成年人保护法》”又该上热搜了。
但是终于,前几天,微正法育看到了安抚那些热搜的消息。
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分组审议,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不少委员认为,有些家长和孩子钻了未成年人犯罪处罚轻或不入刑的空子,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出现的新特点,法律定罪和量刑的力度应加大。也有观点认为,鉴于未成年人身份的特殊性,对 “严刑重典”应该谨慎。还有观点认为,应该对刑法进行延伸修改,设立未成年人专章。
针对如何解决“未成年人发生严重不良甚至犯罪后,由于年龄原因不予相应治安管理处罚”的问题,尽管草案第四章中已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跟进矫治措施,但有不少委员认为,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新特点,法律定罪和量刑力度应加大。
这样的消息无疑是受到众多网友支持的,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法律正在“与时俱进”。
是的,对于频繁悲剧的发生,也许修改的法律能够让施害者受到惩罚,能给受害者给予安慰,又或者能让大部分人说出那句“大快人心”。
但是微正法育(www.***)觉得,再多的惩罚也弥补不了已经逝去的生命,我们更该探讨的、更应该反思的、更该考虑的,是如何预防悲剧的发生。
孩子毫无法律意识的树立、暴躁、强势、放任自我的行为和个性,才是犯罪的根源。
而这样的根源,与家庭教育、学校监管和社会环境都是分不开的。
教育孩子,监护人不可缺席。父母的角色,不仅仅只是养,更重要的是教。父母对子女的照顾抚养义务自始存在,自己的孩子从小没有给他“知轻重”的教育,轻则成为众人厌恶的“熊孩子”,重则一步一步让他滑向犯罪深渊,更可能殃及其他孩子和社会。
正在审议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明确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
学校的监管对于孩子来说,十分重要。学龄后的孩子,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度过,校园中的法治教育课堂必不可少。告知孩子们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是基本的法律素养,让学生们从小在耳濡目染的法治校园环境下成长,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也许今天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随着网络越来越发达,孩子们接受资讯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在其心智还没有完全成熟,没有足够的是非辨别能力之前,过多过早地接受不属于他们年龄段的东西,就很容易被“带上弯路”。保障未成年人网络洁净,也需要一步一步逐渐完善,为孩子们创造更安全的知识汲取环境。
很多人说,孩子本是一张白纸,给孩子什么样的现在,他们就有什么样的未来。确实,如何保障这张白纸的安全,如何给他们更好的未来,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些问题终将会一个一个解决,微正法育(www.***)相信,不久的未来,这样的悲剧会越来越少。
而且施害男孩杀害女童的手段极为残忍,此前还曾骚扰多名成年女性。但因其未满14周岁,因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他不用承担刑责,目前被收容教养。
10岁的小女孩,本该是花一样的年纪,享受童年的乐趣,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却遭遇如此悲剧,微正法育(www.***)惋惜,更是心疼。
毫无疑问,这一案件再次引发网友对“是否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各抒己见。
确实,近几年的悲剧案件一次又一次出现,而每一次的发生,都要牵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话题。
18年12月,湖南沅江12岁男孩吴某因不满母亲教管严格,持刀将母亲杀害。因不满14岁,男孩被释放,其亲属表示想把他送回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却遭到了家长们的反对和担心。
18年12月,湖南衡南县一13岁男孩,因家庭纠纷锤杀自己父母后逃逸。
今年3月,13岁男孩因不服母亲管教,在双方发生激烈冲突后,致母亲死亡。
很多人觉得,《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犯罪而立的法律,对这样的重型罪案嫌疑人,不能不处理,不能放之任之,认为刑事责任年龄应该要降低。
甚至很多网友指责《未成年人保护法》忽略了受害者,现代孩子越来越“早熟”,心智早已比当初成熟得快,懂得多,早就该修改的法律,为什么现在还是没“动静”。
其实每每看到如此心疼的悲剧时,微正法育心里也会“咯噔”一下,为那些未成年的孩子惋惜痛心,也明白“《未成年人保护法》”又该上热搜了。
但是终于,前几天,微正法育看到了安抚那些热搜的消息。
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分组审议,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不少委员认为,有些家长和孩子钻了未成年人犯罪处罚轻或不入刑的空子,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出现的新特点,法律定罪和量刑的力度应加大。也有观点认为,鉴于未成年人身份的特殊性,对 “严刑重典”应该谨慎。还有观点认为,应该对刑法进行延伸修改,设立未成年人专章。
针对如何解决“未成年人发生严重不良甚至犯罪后,由于年龄原因不予相应治安管理处罚”的问题,尽管草案第四章中已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跟进矫治措施,但有不少委员认为,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新特点,法律定罪和量刑力度应加大。
这样的消息无疑是受到众多网友支持的,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法律正在“与时俱进”。
是的,对于频繁悲剧的发生,也许修改的法律能够让施害者受到惩罚,能给受害者给予安慰,又或者能让大部分人说出那句“大快人心”。
但是微正法育(www.***)觉得,再多的惩罚也弥补不了已经逝去的生命,我们更该探讨的、更应该反思的、更该考虑的,是如何预防悲剧的发生。
孩子毫无法律意识的树立、暴躁、强势、放任自我的行为和个性,才是犯罪的根源。
而这样的根源,与家庭教育、学校监管和社会环境都是分不开的。
教育孩子,监护人不可缺席。父母的角色,不仅仅只是养,更重要的是教。父母对子女的照顾抚养义务自始存在,自己的孩子从小没有给他“知轻重”的教育,轻则成为众人厌恶的“熊孩子”,重则一步一步让他滑向犯罪深渊,更可能殃及其他孩子和社会。
正在审议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明确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
学校的监管对于孩子来说,十分重要。学龄后的孩子,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度过,校园中的法治教育课堂必不可少。告知孩子们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是基本的法律素养,让学生们从小在耳濡目染的法治校园环境下成长,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也许今天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随着网络越来越发达,孩子们接受资讯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在其心智还没有完全成熟,没有足够的是非辨别能力之前,过多过早地接受不属于他们年龄段的东西,就很容易被“带上弯路”。保障未成年人网络洁净,也需要一步一步逐渐完善,为孩子们创造更安全的知识汲取环境。
很多人说,孩子本是一张白纸,给孩子什么样的现在,他们就有什么样的未来。确实,如何保障这张白纸的安全,如何给他们更好的未来,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些问题终将会一个一个解决,微正法育(www.***)相信,不久的未来,这样的悲剧会越来越少。